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云南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印发云南电网省干传输新A网设备优化方案的通知》要求,电力传输新网A云南省域(保底通信网)已建成投产,原省干传输新A网将逐步退运,各相关电厂需根据省级传输网络相关运行要求,对厂站光传输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根据方案中省干传输新A网网元割接建议,集控中心、黄登电站、大华桥电站、景洪电厂需完成云网保底通信网相关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业务割接工作,以满足云南电网省干传输保底通信网整体建设要求。
根据《关于南方电网保底通信网专项规划报告的批复》(南方电网规划〔2020〕22号)及南网总调通信处要求,计划将南网主干光纤传输网(B网)光传输设备更换为南网保底通信网(新B网)骨干域光传输设备,小湾电厂、糯扎渡电厂需完成南网保底通信网相关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业务割接工作,以满足南方电网主干传输保底通信网整体建设要求。
2.2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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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所处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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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集控中心 |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世纪城中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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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黄登电站 |
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营盘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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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华桥电站 |
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营盘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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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湾电厂 |
云南省大理市南涧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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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糯扎渡电厂 |
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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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景洪电厂 |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 |
2.3招标范围
(1)6个厂站(含:集控中心、黄登电站、大华桥电站、小湾电厂、糯扎渡电厂、景洪电厂)保底通信网光传输设备采购,包括盘柜、光传输设备机框、通用交叉及主控时钟处理板、光接口板、光放大器、支路板等相关板件及相关辅材,并包含设备软件永久授权。
(2)6个厂站(含:集控中心、黄登电站、大华桥电站、小湾电厂、糯扎渡电厂、景洪电厂)保底通信网光传输设备安装、相关线缆敷设、设备上电、离线调试、光路接入、网管纳管。
(3)集控中心、黄登电站、大华桥电站、景洪电厂原云网省干新A网承载的相关业务全部割接至新建的云网保底通信网,并完成厂站侧原云网省干新A网设备退运。
(4)小湾电厂、糯扎渡电厂南网主干传输网B网承载的相关业务全部割接至新建的南网主干传输保底通信网,并完成厂站侧原南网主干传输网B网设备退运。
(5)针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现场技术培训。
2.4计划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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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计划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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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集控中心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7月30日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光路接入、业务割接工作以电网公司安排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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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黄登电站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光路接入、业务割接工作以电网公司安排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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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华桥电站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光路接入、业务割接工作以电网公司安排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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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湾电厂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光路接入、业务割接工作以电网公司安排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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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糯扎渡电厂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光路接入、业务割接工作以电网公司安排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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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景洪电厂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光路接入、业务割接工作以电网公司安排时间为准。 |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即:澜沧江公司6个厂站保底通信网建设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须至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独立承担过2个及以上光传输设备供货和安装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至少包括反映光传输设备供货和安装的内容页、合同签订时间页、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至少担任过1个及以上光传输设备供货和安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具备有效期内的HCIP-Transmission高级光传输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签字页、项目内容、签订时间等关键信息页),提供能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该业绩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证明材料,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否则按无效处理。
3.2.4其他要求:
(1)本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人员组成项目组,项目组人员不得少于5人且所有人员必须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1人、安全员1人、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项目组所有人员均提供劳动合同或本单位缴纳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2)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培训合格证,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否则按无效处理。
(3)技术人员至少2人具备有效期内的HCIA-Transmission初级光传输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证书,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否则按无效处理。
3.2.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本工程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28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2月04日23时59分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