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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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缺陷责任期 |
施工地点 |
项目及合同签订单位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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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12-G01 |
主厂区屋面光伏及储能EPC工程总承包 |
位于许继集团铁矿园主厂区屋面分布式光伏发电、储能及充电车棚等项目,主厂区屋面光伏及储能EPC工程总承包范围包含系统接入、勘察设计、所有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全过程手续办理及地方关系协调等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
合同签订后90天全容量并网发电 |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
建安区苏桥镇武庄许继铁矿项目部 |
许昌许继换电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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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12-G02 |
充电车棚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位于许继集团铁矿园主厂区屋面分布式光伏发电、储能及充电车棚等项目,充电车棚项目施工总承包范围包含充电车棚、篮球场钢结构施工、充电桩施工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
合同签订后90天 |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
建安区苏桥镇武庄许继铁矿项目部 |
许昌许继换电服务有限公司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工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以招标文件获得当日查询(截图)为准。
3、根据《供应商管理办法》,若投标人为原厂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原厂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该投标人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4、接受代理商、集成商或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外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5、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要求:
5.1投标产品原厂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采购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转包行为的投标。
5.2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保证对采购人产品信息进行保密。
7、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不存在未清纠纷。
8、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9、本次采购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中间人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10、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资格要求
G01:1.本标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并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牵头方及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2.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条件(以下三项同时满足):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
以上投标人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以下资质条件: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本工程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以上投标人拟派人员均须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及2025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作为证明材料。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1项单个合同安装容量不低于2MWp的光伏项目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若为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牵头方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相关的发票复印件(发票金额不低于合同额60%)及增值税发票查询截图(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inv-veri.chinatax.gov.cn/)作为证明材料。
G02:1.本标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并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牵头方及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2.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条件(以下三项同时满足):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具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投标人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本工程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以上投标人拟派人员均须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及2025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作为证明材料。
4.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不少于1份钢结构施工项目业绩(投标人若为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牵头方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发票金额不低于合同额60%)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查询截图(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inv-veri.chinatax.gov.cn/)作为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有效获取时间内(2026年02月02日00时00分00秒---2026年02月08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