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鸿诚工程咨询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账单印制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业主账单印制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91211221MA10WYJ90K202602001。
三、项目概述:账单印制项目实施采购。项目总预算10万元,服务期1年。
四、招标内容:账单印制。
|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采购数量 |
| 1 | 信封 | 枚 | 100000 |
| 2 | 内页 | 张 | 167500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信封最高限价0.33元/枚,账单内页最高限价0.4元/张,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2)(标的名称)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六)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七)供应商知悉并认可关于履约保证金缴纳、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等内容。
(八)供应商须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对公银行账户,并指定该账户为双方履行本合同进行业务款项结算的指定账户。
(九)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为邮政系统或金融、通讯企业提供账单、函件印制服务的5万元及以上的业绩。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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