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或买方):达州兴川能源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资金来源及比例:20%自有资本金,资本金以外的资金采用人民币贷款
塔城2×660MW煤电一体化项目(简称“塔城项目”)
立项情况:已立项
资金来源及比例:20%自有资本金,资本金以外的资金采用人民币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达州项目:
项目地点:达州市达川区下辖石梯镇愉活村
建设规模:2×1000MW燃煤发电工程项目。
项目整体进度:计划工期:24+2个自然月(730+60个自然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30日(主厂房基础垫层浇第一方混凝土),计划投产时间:第一台机组2027年9月30日,第二台机组2027年11月30日。
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方书面通知为准。
塔城项目:建设规模:2×660MW燃煤发电工程。
计划工期:24+2个自然月
项目整体进度:2025年8月25日开工建设,第一台机组:2027年9月30日168试运完成;第二台机组:2027年11月30日168试运完成。具体日期以业主方书面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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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信息技术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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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项目 脱硫系统 及废水零 排放EPC |
2×660MW机组脱硫及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包含满足2×660MW机组脱硫及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正常运行所必需具备的系统工艺、管道、电气、热控、消防、土建钢结构部分(土建混凝土部分由投标方负责设计,招标方负责供货和施工)等系统,包含系统设备的功能设计、制造、采购、运输及储存、建筑结构、施工、安装、调试、性能试验、验收(含特种设备验收、消防设备送检、验收)、消缺、质保和最终交付 直至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等方面的所有工作,以及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技术服务(含性能试验、外方技术服务、培训等)等。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计划开工日期:暂定2026年3月25日。 计划投产时间:1#机组计划于2027年9月30日通过168h满负荷试运移交生产;2#机组计划于2027年11月30日通过168h满负荷试运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非联合体)
在同一标段投标中,不同联合体的成员间没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联合体)
(6)投标人不属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未被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
(7)投标人未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注:上述7项,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方。
3.2专项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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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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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项目脱硫系 统及废水零排放 EPC |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联合 体投标的,按分工应具备相应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24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投标人近10年内(2016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以下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专业或建筑专业)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近10年内(2016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不少于1个600MW等级及以上容量火电项目的脱硫系统EPC总承包(不含改造)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6)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7)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方)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方须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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