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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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南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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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南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龙海三路机非隔离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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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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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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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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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地点 |
大亚湾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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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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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南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分两个标段实施,一标段实施龙海三路机非隔离工程,全长约7.5公里,二标段新建5座人行天桥。本次招标范围为一标段,建设内容包括龙海三路(龙山一路至龙山十路)段机非隔离提升工程,长约7.5km范围内道路两侧的非机动车道的提升改造,主要内容为:优化龙海三路慢行系统横断面、调整非机动车道铺装路面结构、修复人行道、完善交通设施、井盖加固及修复、设施杆件迁移等。(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当施工图与清单不一致时,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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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主要实施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照明工程、交通监控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及保修工作。(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当施工图与清单不一致时,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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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42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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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29428146.7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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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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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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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组建)必须要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2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具有本款第1条要求的施工资质且均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4、其他要求:无。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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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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