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司所属电厂2026-2028年工业气体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江西电力公司所属电厂(包括万安水电厂、黄金埠电厂、丰城电厂、九江电厂)工业气体、标气等,详细采购清单如下。采用统采分签的方式进行。
(1)供货清单详见第五章
(1)供货要求:本次采购为年度框架合同,采购数量为预估。投标方根据招标方实际需求分批次供货,每批次供货量以甲方通知为准,投标方接通知后48小时内送货至现场(供货不受双休日和节假日约束。)供货包括包装、运输、卸车等,报价包含包装、运输、卸货等一切费用。
(2)交货期限:合同采用统采分签的方式进行,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后36个月,以分签合同到期时间、合同数量为终止条件,二个条件达到其中一个即分签合同终止。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制造商授权书、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提供与有资质的运输单位签订的委托运输协议及对应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上许可证经营范围均须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第二类)。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须至少具有氢气或二氧化碳或氮气或氧气或乙炔或氩气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每份合同对应的任意1张发票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发票查验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要求:1)开票日期须为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向前追溯30天之前的日期;2)发票内容须体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或校验码;3)提供上述材料不全或提供增值税发票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验结果不符,或提供的发票开票日期距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向前追溯少于30天,该业绩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2-0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2-11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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