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衡水恒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有2×330MW供热机组,分别于2004年和2005年投产。公司位于衡水市小辛集村北,衡水市的西北方向,距离市区约10km。电厂北距石德铁路约400m,西距耿李村约1.9km,东距东康庄100m,东距衡水市的直线距离为8.0km。厂区南约300m处为衡保公路。交通运输条件便利,铁路有石(石家庄)~德(德州)铁路、京(北京)~九(九龙)铁路从衡水市通过。衡水恒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30MW机组烟气脱硫工程,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设计脱硫效率大于99%,执行二氧化硫排放限值为低于25mg/Nm3。烟气脱硫系统按一炉两塔配制,每套脱硫系统分别设置单独的烟道、吸收塔和石膏脱水系统等。石灰石浆液制备系统、工艺水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及其它必要的公用系统为#3、#4脱硫系统公用。
2.2招标范围:衡水恒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粉采购供货,预计105000吨石灰石粉。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石灰石粉的加工、运输、装卸、贮存、保管、生产上料等全部过程,即:石灰石粉进入储料罐之前的一切责任和工作。
2.3交货期:按年度估算用量105000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年度估算用量(合同冗余度10%)为止。每月按招标人要求交货。
2.4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2.5交货地点:衡水恒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粉仓。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项供货量不低于 5 万吨/年,连续供货时间不低于1年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合同不体现供货量同时须提供发票证明。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在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
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2月06日00:00至2026年02月12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自行获取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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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微信同号) 18810099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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