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发电厂新建机组用地附属建筑物拆除项目电厂围墙内建构筑物及设备拆除施工劳务分包招标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2.2 项目规模:规划建设2X660MW高效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接甲方通知后61天内完成。
2.4 招标范围:富发电厂围墙内的二期卸煤室、3号煤场、输煤栈桥、解冻库等建构筑物及设备拆除所需施工劳务作业。具体见技术规范书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其他技术改造-厂围墙内建构筑物及设备拆除施工劳务分包:富发电厂围墙内的二期卸煤室、3号煤场、输煤栈桥、解冻库等建构筑物及设备拆除所需施工劳务作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其他技术改造-厂围墙内建构筑物及设备拆除施工劳务分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9.能力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2项建筑物或构筑物拆除施工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施工范围页或清单页、签字盖章页、业主盖章的竣工验收单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2-05 17:30到2026-02-12 23: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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