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公共停车场(位)项目(第一部分)项目-海港区公共静态交通合作运营项目(集成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港区公共停车场(位)项目(第一部分)项目-海港区公共静态交通合作运营项目(集成服务)已由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港辉停车管理 ,建设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负责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停车场进行整体系统集成、调测功能测试及调整,相关配套网络优化、传输线路集成优化,完成与客户侧私有云系统对接,确保系统稳定运行,约60天内完成服务。
2.2建设地
具体地点位于燕山大街(东港路口至海阳路口)、秦皇大街(海阳路口至东港路口)、建设大街(东港路口至海阳路口)、和平大街(海阳路口至汤河桥)、河北大街(汤河桥头至东港路口)、民族路(华夏医院至燕山大街)、红旗路(北环路至光明路)、西港路(北二环至河北大街)、光明路(友谊路至文化路)、海滨路东港路(海滨路至东港路)、友谊路(河北大街至北二环)、东山街东港路(东山街至东港路)等12条现状路路缘石以上。
2.3招标范围: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
2.4服务期限:6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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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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