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梅东集装箱码头 45辆偏置式纯电动牵引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海港阳光采购 拟对宁波梅东集装箱码头 45辆偏置式纯电动牵引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ZJHG-WZ-2026-022
二、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两步开标法),资格后审方式。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偏置式纯电动牵引车45辆,驱动形式为4×2。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交钥匙”。
3、技术要求:驱动电机功率:额定功率≥180kW,峰值功率≥280kW;电池组容量≥280kWh,具体详见技术需求。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正式授权书),制造商(包括代理商代理的制造商)具有完成偏置式纯电动牵引车制造、检验检测、现场安装、缺陷修复和售后服务相适应的能力。
2.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所提供的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所投品牌偏置式纯电动牵引车30辆及以上供货业绩(制造商品牌的销售业绩可作为其授权代理商的销售业绩)。须提供①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反映供货范围等相关合同内容的关键页)、②结算发票扫描件,二者缺一不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其代理商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如同时有两家或以上合法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在此种情况下,以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指定代理商为准(若代理商均未获得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授权,则以报价最低者为准),其余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4. 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评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