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多伦煤化工低温甲醇洗尾气洗涤塔、甲醇水分离塔技术改造项目EPC 总承包
2.3 建设地点: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多伦县淖尔镇盆窑村
2.4 建设规模:46 万吨/年聚丙烯
2.5 计划工期:本项目绝对建设工期为8 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正常投运),现有甲醇水分离塔(T40006)、尾气洗涤塔(T40007)更换塔内件及新建并联尾气洗涤塔(T40007B)管线抽头要求绝对工期12日历天(年度检修期间)。
2.6 招标范围:多伦煤化工低温甲醇洗尾气洗涤塔、甲醇水分离塔技术改造项目EPC 总承包主要包括现有尾气洗涤塔(T40007)更换塔内件以及新建并联尾气洗涤塔(T40007B)和新增废水泵,将尾气中甲醇含量控制在50mg/Nm3以下,满足国家标准(GB31571-2015)要求且减少甲醇排放损失提升经济效益;现有甲醇水分离塔(T40006)更换塔内件,提升操作弹性并实现循环洗涤水正常投用,工艺进料量≥10t/h、塔顶甲醇中水含量≤0.3%、塔底废水中甲醇含量≤0.025%。多伦煤化工低温甲醇洗尾气洗涤塔、甲醇水分离塔技术改造项目EPC 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建筑、工艺、设备、管道、仪表与自控、电气、给排水、消防、通讯、照明、暖通、分析化验等系统的详细工程设计、采购及供货、施工及调试工作,负责单机试车、机械竣工直至工程中间交接前的全部工作,并在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开车和性能考核阶段向招标人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1.5 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并出具相应证明。
3.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以下业绩,必须同时满足;如果同1 份合同同时满足(1)、(2)要求的,按有效业绩认定。)
(1)近5 年(2021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1 个已竣(完)工的合同总额8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煤化工或石油化工类项目EPC 总承包业绩。
(2)近5 年(2021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用户证明中的投运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1 个已安全连续运行1 年及以上的低温甲醇洗装置塔内件供货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2025 年2 月(含)至2026 年1 月(含)在本企业的社保缴纳记录。
3.2.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4.1 联合体允许最多2家单位联合组成,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各成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2.4.2 联合体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 年(2021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1 个已竣(完)工的合同总额8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煤化工或石油化工类项目EPC 总承包业绩。
3.2.4.3 联合体塔内件供货单位近5 年(2021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用户证明中的投运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1 个已安全连续运行1 年及以上的低温甲醇洗装置塔内件供货业绩。
3.2.5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EPC 业绩的竣(完)工报告必须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其余业绩可提供用户证明)。安全连续运行1 年及以上的低温甲醇洗装置塔内件供货业绩的证明必须经最终用户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2)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如有要求)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2 月 10日至 2026 年 03 月 03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2 月 10日至 2026 年 03 月 03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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