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生态金融智慧场景”软硬件招标采购供应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业主“生态金融智慧场景”软硬件招标采购供应商项目
二、项目编号:911103027002370688202602009
三、项目概述:生态金融智慧场景软硬件,在吉林邮政公司范围内使用,使用3年。
四、招标内容: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1.本项目划分为7个标段,统一招标入围供应商软硬件设备,智慧物业、智慧校园、智慧连锁商户、智慧餐饮、智慧批发市场、智慧寺庙、智慧医疗场景各选取2家供应商入围,签订采购框架协议。每个场景中标的2家供应商,份额分配比例约为1:1。各使用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向供应商进行订单采购,由使用单位按照签订的采购框架协议进行费用支付结算。在服务期限内,供应商负责智慧场景软硬件的兼容及智慧场景软硬件的正常应用,免费提供软硬件日常升级改造服务。标段划分如下:
|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标段预算金额(万元) |
| 1 | 智慧物业场景 | 2家 | 138 |
| 2 | 智慧校园场景 | 2家 | 138 |
| 3 | 智慧连锁商户场景 | 2家 | 162 |
| 4 | 智慧餐饮场景 | 2家 | 120 |
| 5 | 智慧批发市场场景 | 2家 | 81 |
| 6 | 智慧寺庙场景 | 2家 | 81 |
| 7 | 智慧医疗 | 2家 | 90 |
| 预算总额 | 810 | ||
注:本次采购预算总额810万元,各标段预算仅为参考分配标准,不对中标公司做任何分配和最低采购量承诺,以各市州、区县 智慧场景的实际开发进度、业务需求量及落地情况,在总额度内灵活调整各标段实际执行预算。
2.技术(服务)规范: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同时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技术(服务)规范要求。
(1)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的服务规范要求,结合国家现行有效、行业强制性及推荐性标准(若招标文件要求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若招标文件未明确但国家/行业有强制性标准的,须同时符合该强制性标准),对所有条款进行逐条书面明确响应,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如资质证明等)作为支撑。
(2)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或后续核查发现,投标人的响应存在提供的证明材料虚假、无效或其他瑕疵,导致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依据本招标文件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若已中标),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因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形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采购的费用增加、项目延误损失、第三方索赔等直接及间接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已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3)采购人已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列明服务规范要求,投标人应自行对自身履约能力及响应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因投标人自身疏忽、误解或故意隐瞒导致的响应不符合要求,相关责任由投标人独立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3.中标供应商须在邮储银行开立对公账户,相关费用以此账户进行结算。
4.中标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本项目完成招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采购人通过流程优化、工艺改造等提高工效或因不可抗力、情势变更,致使合同履行的基础条件发生变化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规定前提下,经与中标供应商协商,如结算价款有压降(金额、结算标准、付款方式及条件),或合作条件、质量等合同条款有调整,需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
(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7个标段,每个标段中标2家供应商,允许兼投兼中。
(四)预算及最高限价:
810万元(含税),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据实结算,是财务预算内项目,资金由各使用单位承担。该项目所有金额均为含税价格。投标单位需按标段报折扣系数(以各设备及软件单价整体报统一折扣系数,各设备及软件单价详见技术(服务)规范附表),最高限价折扣系数为95%,不可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废标。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起,3年。
注: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政府主管部门、甲方上级邮政企业政策变化等情形,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中标公司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中标公司承担责任。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五)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六)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
(七)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或承诺书);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八)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发票。
(九)其它信誉要求: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
(十)投标人须具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支付牌照)或通过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收单外包服务备案(提供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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