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司邯峰电厂2026年下半年-2027年上半年石灰石粉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邯郸市
1. 招标条件
邯峰电厂2026年下半年-2027年上半年石灰石粉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河北邯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河北省,邯郸市
2.2 规 模: 邯峰电厂2×660MW机组脱硫工艺采用湿法石灰石—石膏法,厂内设置2套石灰石粉存储和浆液制备供给系统。单座石灰石粉仓仓体容积900立方米,单机日预计石灰石粉最大消耗量700吨左右。
2.3 标段划分: 邯峰电厂2026年下半年-2027年上半年石灰石粉采购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河北省,邯郸市邯峰电厂
2.5 交 货 期: 2026年07月01日至2027年06月30日,具体送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送货通知后,4小时内将货物送达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招标范围: 本标段石灰石粉计划采购数量为250000吨,按每月实际消耗量据实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合同预估总价。技术指标要求:1.细度要求325目通过率≥90%,250目通过率≥95%;2.CaCO3含量≥90%;3.MgCO3含量要求<4%;4.酸不溶物<5%;5.含水量<0.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石灰石粉生产厂家的排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1)如投标人为石灰石粉生产厂家,请提供本企业的排污许可证;(2)如投标人以代理商身份参加投标,须提供代理的生产厂家的排污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其中一年内(指连续12个月,可为多项合同)须具有累计5万吨及以上(以合同签订量为准)石灰石粉供货合同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影印件(含首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合同须能明确体现石灰石粉销售量,如不能体现,可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予以佐证其供货量,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石灰石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和生产厂家同时参与投标的只接受生产厂家投标;如果同一石灰石粉生产厂家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获该厂家授权的代理商投标均无效。
3.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03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3月10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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