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
永新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境内,地处赣西南,距吉安市、萍乡市、宜春市、新余市的直线距离分别约为65km、90km、100km、115km。
2.2 规 模:永新抽水蓄能电站为日调节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1200MW(4×300MW),本工程为一等大(I)型工程。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开关站等组成。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江西分公司永新抽水蓄能电站施工供电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
2.4 施工地点: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坳南乡
2.5 计划工期:为合同签订生效后发包人下发入场通知之日起至江西永新抽水蓄能电站施工供电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项目验收合格并投入运行完成后3年止。工程建设期:计划开工时间为2026年04月1日,计划竣工时间为2027年2月28日;其中坳南变至10kV开闭所双回线计划开工时间为2026年04月1日,完工时间为2026年5月31日,经业主、监理和电网公司验收合格并投入运行。运行维护期:计划维护时间为2027年03月1日,计划完工时间为2030年2月28日,自施工供电系统工程移交投运后3年止。
2.6 招标范围:永新抽水蓄能电站施工供电工程,包括35kV坳南变电站至场内10kV开闭所两回10kV施工供电线路新建工程、10kV开闭所新建、10kV开闭所至场内各用电负荷点的10kV永久出线和临时出线、10kV临时出线和永久出线主线下塔T接至负荷供电线路及终端线杆新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供电系统材料与设备采购(发包人提供除外,含主要设备材料的监造、催交、运输、保管及辅助设备材料的招标采购)、施工供电系统施工及组织(含地方协调、政策处理、青苗赔偿、用地用林手续办理、征占地补偿、附着物补偿、拆迁、跨越、第三方专题报告的编制(如有)等)、设备安装、系统调试、试运行及消缺处理、中间验收、项目验收、竣工验收及项目移交(包括相关资料及竣工图移交)、江西永新抽蓄电站建设期施工供电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使项目达到达标投产条件以及缺陷责任期(两年)内的质量保证服务,运行维护期为从施工供电系统工程移交投运后3年。
本项目投标人应完成该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标明的全部设备、材料的采购和施工工作、验收工作(甲供材料由发包人运输至指定地点,承包人负责验收,卸车,保管,转运等其他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主辅设备及材料采购、验收、工地仓储;
2)为主体工程服务的所有施工辅助工程;
3)建设场地相关工作:包括永久和临时征地及用地用林手续办理、线路走廊的清理(含受本工程影响的电力和通信线路的拆迁改建、林木砍伐、植被恢复、青苗赔偿等),以及建场过程中的其他所有工作;
4)完成线路工程的施工建设工作(如材料运输、基础施工、组塔、架线、附件安装、参数测试等)。完成线路工程及开闭所工程的附着物赔偿以及土建、设备安装(含一次、二次)、调试等工作;
5)完成施工过程中的各类跨越和停电赔偿工作;
6)完成本工程地灾、稳评、环评、水土保持方案,跨越道路等第三方专题报告的编制(如有);
7)完成质检(外部或内部)配合及整改、工程验收以及工程验收前的其它全部检查工作;承担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相关协调会议费用;
8)完成单体调试、联合调试及电网协调工作;
9)完成试运行、消缺、中间验收、工程竣工验收以及配合业主完成环保、水保等各专题验收工作、审计工作;
10)完成移交以及缺陷责任期(两年)内的质量保证责任工作;
11)工程建设期施工供电系统运维工作(运行维护期为从施工供电系统工程移交投运后3年,运行维护范围为本工程施工范围内所有设施设备,即坳南变10kV出线断路器电缆接头至#1-8线T接点的10kV断路器或隔离开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须附证书扫描件。
3.2.2 资格能力要求:
3.2.2.1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并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具有至少1个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施工供电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的经历。须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以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任命文件及对应的业绩合同,或者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及对应的业绩合同);
拟任项目经理需提供在投标单位近1年及以上社保缴存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2016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2项110kV及以上等级输变电项目施工合同业绩(含开闭所或变电站,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需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施工范围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3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04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3月11日23时59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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