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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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
工期或服务期 |
信息服务费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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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6-5-Z -011-12 |
D11-12 察哈尔新能源公司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 10 万千瓦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技术服务 |
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风资源分析、工程建设条件、项目任务与规模、发电系统设计及发电量计算、电气系统、总平面布置、土建工程与消防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工程概算、财务评价与社会效果分析、工程招标规划、风机机型比选报告、初步微观选址报告、地质初勘及报告、节能声明表、营销分析报告、电价测算分析报告、市场消纳专题报告、竞争力分析报告、1:2000 和 1:500 地形图测绘等主要内容。可行性研究报 告应能充分反映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的成果,内容齐全,结论明确,数据准确,论据充分;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确定的主要工程技术数据,应能满足项目初步设计的要求,各项技术服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及内蒙古公司相关标准,满足项目投资决策条件;节能声明表、营销分析报告、电价测算分析报告、市场消纳专题报告、竞争力分析报告编制应符合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及内蒙古公司相关标准,满足投资决策条件,并通过内蒙古公司专业部门审查; 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完成征地红线图、全场站 3D 效果图、风资源论证报告、地质详勘、工程水文气象报告、工程测量报告,岩土工程勘测报告、土壤电阻率等报告、执行概算编制、永久和临时征地图、创优专篇、现场工程技术服务和配合;负责编制本项目智慧化场站建设专篇;负责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设备、材料、咨询服务技术规范书和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并参与招标、评标、技术谈判等技术服务工作;参加业主方要求的与本项目工程有关的各种会议,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编制 220kV 升压站工程可研报告;出具本项目初步设计及微观选址阶段地质详勘文件;各项技术服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及内蒙古公司相关标准,满足项目建设需求 |
可行性研究报告部分:自合同签订生效后,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后,30 日内完成报告送审稿编制,按照外审意见修改后,出具收口版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部分:自合同签订生效后,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后,30 日内完成报告送审稿编制,按照外审意见修改后,出具收口版报告 |
1000 |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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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基本资格要求 |
专项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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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11-12 察哈尔新能源公司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 10 万千瓦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技术服务 |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类电力行业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提供证书核验方式,如未提供核验方式,查询不到按无效处理); (2)投标人近 24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 12 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并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证承诺书; (3)投标人应具有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 2 个 10 万千瓦及以上的境内陆上风电项目初设报告编制类似的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 (4)投标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设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必须具有高级职称,提供证书扫描件,提供近 6 个月内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文件;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发售及购买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 年 03 月 04 日至 2026 年 03 月 1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