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E522732202600012L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三都县都江镇小脑遗留锑矿废渣污染水毁治理项目已由 三都水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三发改批〔2026〕17号批准建设,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 |
|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治理对象为小脑矿区受暴雨冲刷损毁堆渣场4处及伴随山洪滑落废渣。 |
| 2.3 项目总投资:6271853.79元。 |
| 2.4 合同估算价:6271853.79元。 |
| 2.5 计划工期:90 天。 |
| 2.6 招标范围:主要工程内容为:植被恢复10043m2,截洪沟修复、建设2495.7m3,挂网喷浆1733m2,挡渣墙修复建设613.5m3, 渗滤液收集池6座,入基岩拦水坝1座,河堤建设1810.39m3,堤后废渣回3128m³,堆渣场堆存2622m³,河堤、截洪沟、废渣原位混凝土固化工程消纳废渣5195m³,共计消纳废渣10945m³。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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