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2 规 模: 山东省荣成市石核路6号混凝土搅拌站现场。
2.3 标段划分: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扩建一期工程混凝土原材料陶粒采购【重新招标】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5 交 货 期: 本工程搅拌站已具备混凝土供应能力,供货周期从合同签订开始计算,供货周期为30个月。具体供货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山东石岛湾核电厂扩建工程一期两台华龙一号机组所需陶粒采购供货。供货总量约计2500吨,供货周期约计30个月。供货量及供货周期以工程实际需求为准,因工程需求存在调整供货总量可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混凝土原材料(陶粒)供货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物项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资质等级要求:无。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2.4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其供应混凝土原材料(陶粒)型式检验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型检报告检测项目:颗粒级配、密度等级、筒压强度、1h吸水率、平均粒型系数、软化系数、含泥量、泥块含量、煮沸质量损失、烧失量、硫化物和硫酸盐含量、有机物含量、氯化物含量、放射性。且以上项目检验均要合格,检测单位应具备检测资质,检测报告需加盖CMA章。
3.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厂商(进口材料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09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3月16日09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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