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吉林省四平市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生态化工园区内
建设规模:碱性电解水制氢采用28套1000Nm3/h碱液制氢电解槽+1套2000Nm3/h;碱液制氢电解槽+7套4000Nm3/h气液分离单元+1套2000Nm3/h气液分离单元+6套4000Nm3/h氢气纯化单元+1套6000Nm3/h氢气纯化单元;PEM电解水制氢采用4套500Nm3/h PEM制氢电解槽+1套2000Nm3/h气液分离单元+1套2000Nm3/h氢气纯化单元。
本项目共设3个制氢厂房。1号及2号制氢厂房分别布置12套1000Nm3/h碱液制氢电解槽+3套4000Nm3/h气液分离单元+3套4000Nm3/h氢气纯化单元;3号制氢厂房布置4套1000Nm3/h碱液制氢电解槽+1套2000Nm3/h碱液制氢电解槽+1套4000Nm3/h气液分离单元+1套2000Nm3/h气液分离单元+1套6000Nm3/h氢气纯化单元+4套500Nm3/h PEM制氢电解槽+1套2000Nm3/h气液分离单元+1套2000Nm3/h氢气纯化单元。
2.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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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信息服务费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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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6-03-11-045-01 |
梨树风光制绿氢生物质耦合绿色甲醇项目制氢EPC工程总承包 |
全面负责本项目制 |
2027年8月30日产出合格氢气 |
1000 |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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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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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梨树风光制绿氢生物质耦合绿色甲醇项目制氢EPC工程总承包 |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2)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1个新能源水电解制氢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和符合业绩要求体现承包范围页)。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安全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C证),且未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其他在建项目任职; (9)其他要求:以上管理人员均需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2025年6月-2025年12月)的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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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