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李家峡水电站5号机组工程竣工安全鉴定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黄河水电物资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黄河李家峡水电站5号机组工程竣工安全鉴定技术服务
合同编
招标项目编
项目业主(或发包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工程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李家峡水电站位于青海省尖扎县和化隆县交界的黄河干流李家峡河谷中段,上距黄河源头1796km,下距黄河入海口3668km,距西宁市直线距离55km,公路里程112km。李家峡水电站是黄河上游龙羊峡-青铜峡河段规划的第三座大型梯级电站。坝址距上游龙羊峡水电站河道距离108.6km,位于龙、刘两大电站之间。
李家峡水电站额定水头122m,共设计安装5台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400MW,总装机容量2000MW。水轮发电机组均为立轴混流式,5台机组采用双排布置,上游侧为2#和4#机,下游侧为1#、3#、5号机,1#、2#、3#、4#机组分别于1997年2月、1997年12月、1998年5月、1999年12月投产。李家峡水电站与西北330kV电网联网,主供西北四省,在系统中担任调峰、调频任务。目前装机4台(1#、2#、3#、4#机),预留1台(5号机)。为推进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基地建设,保障送电稳定性和经济性,根据国能函新能〔2019〕33
本工程利用李家峡电站原已建成的大坝、泄水、引水发电系统,通过预留的5号机组机坑,浇筑原5号机预留机墩、风罩及楼板混凝土,装设5号机组和相应的机电配套设备。新建的5号机组装机容量为400MW,配套建设的5号主变采用1台额定容量为450MVA的330kV三相双绕组无励磁调压升压变压器,机组于2023年10月并网发电。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8月31日。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若工程存在制约验收的因素,验收技术服务完成时间顺延。
2.2招标范围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本次招标的范围为黄河李家峡水电站5号机组工程竣工安全鉴定技术服务。
(2)安全鉴定工作基本要求:主要遵循现行管理办法及行业规范要求,对安全鉴定工作范围内的金属结构、机电安装及混凝土施工质量进行全面复查和评价。
2.2.2招标内容
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技术服务
完成5号机组工程引水发电系统、发电厂房工程以及建筑物的基础处理、渗控工程、安全监测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及机电工程等的安全鉴定现场核查、技术评估及报告编制等相关工作;
(2)工程竣工安全鉴定专项验收技术服务
协助发包人完成工程竣工安全鉴定验收方案编制,完成验收报告编制、验收会议承办、专家技术咨询等相关工作;
(3)配合发包人完成其他与竣工安全鉴定验收相关的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 及国家电投*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 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枢纽工程专项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装机规模1000MW及以上的水电站工程(含抽水蓄能电站)安全鉴定或勘察设计技术服务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枢纽工程专项验收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2)主要管理人员资质
1)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承担过装机规模1000MW及以上水电工程(含抽水蓄能电站)安全鉴定或勘察设计服务
(3)核查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和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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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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