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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公司准电公司一号炉引风机出口段烟道优化改造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026-04-29 0
核心提示:内蒙古公司准电公司一号炉引风机出口段烟道优化改造EPC总承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
 内蒙古公司准电公司一号炉引风机出口段烟道优化改造EPC总承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准电公司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西南约140公里,建设有4台330MW发电机组,总装机1320MW。电站2002年正式投产发电,至今已运营20年。电站在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内,距离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城市)134公里,交通方便。

准电公司1号机组锅炉风烟系统目前配置两台成都电力机械厂生产的HU25240-22G型双级动调可调轴流式引风机。对于1号机组引风机出口脱硫原烟道和净烟道,现有烟道布置方案的烟道阻力处于很高的水平,而且因为烟道布局不合理,烟道内部会产生气流堵塞效应,严重时会影响到引风机内部流场。因此,为了提高风烟系统的运行可靠性及机组运行安全性,同时切实降低风烟系统的烟道阻力,实现节能降耗目标,需对1号机组风烟系统烟道优化改造。

2.1.2招标范围:一号炉引风机出口段烟道优化改造包含设计,施工包含原有烟道的拆除及新烟道的相关的制作、安装及相关设备材料的采购,具体工作内容见招标文件正文。

2.1.3计划服务期:总施工期限为180个日历天,具体工程改造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本工程计划于一号机检修时实施,机组停机安装时间35天。

2.1.4服务地点:项目地点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容量火电机组烟道(或引风机)改造或施工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或合同甲方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烟道(或引风机)改造或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注:注册建筑师不属于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序列。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1)承担施工工作的投标人认定为施工单位;承担设计工作的投标人认定为设计单位;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认定为既是施工单位,也是设计单位。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分包方案中明确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内容(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或承担其中一项工作,另一项分包),未在投标文件的分包方案中明确的,视为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

(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4-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5-07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项目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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