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航大厦、世纪大厦管理部燃气报警系统及燃气管道检测维保项目再次公告
| 国航物业酒店管理 国航大厦、世纪大厦管理部燃气报警系统及燃气管道检测维保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一、项目内容: |
| (一)项目名称:国航大厦、世纪大厦管理部燃气报警系统及燃气管道检测维保项目 |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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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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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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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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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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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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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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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控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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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探测器测量范围0-100%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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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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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季度开展1次燃气灶、燃气开关、阀门
等维保及检测;燃气报警警系统每年1次检测(6月),出具CANS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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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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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探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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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燃气探测器测量范围0-100%EL(CNAS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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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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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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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断阀/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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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测试(一年4次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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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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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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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燃气管道(包含燃气灶、管道法兰连接处、管道和点火软管、燃气立管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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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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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执行标准
1、CJJT146-2011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
2、DB11T 1620-2019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规程》
3、GB 15322.1-2019 《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4、CJJ/T146-2011《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范》
5、GB50303-201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6、GB50058-2014《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7、GB55009-2021《燃气工程项目规范》
8、GB16808-2008《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五.需满足的其他要求
1、国航大厦:合同期内,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对16组燃气感应探头免费更换一次,更换的感应探头必须为全新原厂品牌,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国航世纪大厦:根据《CJJT146-2011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3.1.3》《DB11T 1620-2019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规程5.17.3.1》规定,商业和工业场所内的燃气报警系统探测器应定期进行检测,每年度需进行四次检测(3月、6月、9月、12月)。
六.验收标准
1.国航大厦:依据相关国标规范完成检测,每月检测一次,并出具CNAS检测报告,合同期内共出具24次CNAS检测报告。
2.国航世纪大厦:依据相关国标规范完成检测,每年检测4次(3月、6月、9月、12月),每年6月检测完成后出具CNAS检测报告,合同期内共出具2次CNAS检测报告。
七.联系 |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
|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须按要求提交业绩相关材料证明)。 |
| (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包含公共管道安装(GB1)燃气管道;符合专业设备维修安装专业企业能力等级证书三级优先。 |
| (六)具有同类项目经验和业绩(2023年3月至今,原则上不低于14万元的同类服务合同至少提供1个),作为业绩证明的中选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应显示对方单位、项目名称、订立时间、期限、服务内容等。 |
| (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能力和售后服务体系;取得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标体系认证的优先。 |
| (八)非中航集团受限供应商管理范畴(包含不良行为供应商、高风险供应商、淘汰供应商及禁止交易企业等)确认其不在处罚期及处罚范围内、确认其未出现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
|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
| (十)报名人不得采用挂靠形式参与采购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服务项目转让、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并对此作出书面承诺。 |
| (十一)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十三)本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择优标准:采购项目将选定不少于3名、不超过7名符合资质要求的报名供应商作为备选供应商。若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不超过7名(含),则全部成为备选供应商;如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超过7名,采购人将组织资格预审,对报名供应商的企业综合实力和相关业绩等方面进行评分并排序,排名前7名(含)的供应商成为采购项目的备选供应商。经核实如有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时,排名靠前的供应商保留,排名靠后的淘汰,并由后续供应商按排名先后递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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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 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03月26日至2026年04月02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 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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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材料 |
|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一)。 |
|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
|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
|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证明盖章(格式见附件二)。 |
|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三)。 |
|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格式见附件四)。 |
|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本项目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人近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
| 8.供应商近6个月中提供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回单复印件)。 |
| 9.经审计的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 |
| 10.提供采购公告发布期间的“信用中国” 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完整版);未被中国 (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查询打印截图)。 |
| 11.业绩证明材料(参见“二、供应商资格要求”)(格式见附件五) |
| 12.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有)。 |
| 13.企业无挂靠、不转包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六)。 |
| 14.《供应商须知不良行为认定及供应商异议流程》 |
| 15.报名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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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 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八、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air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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