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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长春市分公司包裹大宗揽收环节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6-03-31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dlztb0
核心提示:投标邀请北京诚公管理咨询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长春市包裹大宗揽收环节业务

投标邀请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长春市 包裹大宗揽收环节业务外包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长春市 包裹大宗揽收环节业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911103027002370688202603014

三、项目概述:中国邮政长春市 包裹大宗揽收环节业务外包项目。

四、招标内容: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1.本项目采购长春市 包裹大宗揽收环节业务外包项目。主要针对长春市 包裹物流部内重点商圈邮件揽收、盘驳业务进行外包。

设备:利用邮政原有设备(PDA)。

车辆:根据实际情况,可自带或使用邮政原有车辆,车辆使用免费。

场地:利用邮政场地或业务开展场地,场地使用免费。

2.技术(服务)规范: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同时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技术(服务)规范要求。

(1)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的服务规范要求,结合国家现行有效、行业强制性及推荐性标准(若招标文件要求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若招标文件未明确但国家/行业有强制性标准的,须同时符合该强制性标准),对所有条款进行逐条书面明确响应,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如资质证明等)作为支撑。

(2)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或后续核查发现,投标人的响应存在提供的证明材料虚假、无效或其他瑕疵,导致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依据本招标文件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若已中标),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因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形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采购的费用增加、项目延误损失、第三方索赔等直接及间接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已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3)采购人已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列明服务规范要求,投标人应自行对自身履约能力及响应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因投标人自身疏忽、误解或故意隐瞒导致的响应不符合要求,相关责任由投标人独立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3.中标供应商须在邮储银行开立对公账户,相关费用以此账户进行结算。同时中标供应商派驻的员工须使用邮储银行卡作为工资卡。

4.中标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全额征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本项目完成招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招标人通过流程优化、工艺改造等提高工效或因不可抗力、情势变更,致使合同履行的基础条件发生变化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规定前提下,经与中标供应商协商,如结算价款有压降(金额、结算标准、付款方式及条件),或合作条件、质量等合同条款有调整,需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

(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包,中标供应商数量1个、备用供应商数量1个。

(四)预算及最高限价:

整体费用约为1273.96万元/年(含税),外包1年,据实结算。已通过长春市 (总经理办公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纳入年度预算。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保险、服装费等一切费用。

投标单位需按单价限价报统一折扣系数,不可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废标。最高限价折扣系数为95%,该项目所有金额均为含税价格。预算限价表见下表:

采购内容(品目)

数量(万件)

预算(万元)

揽收

1468.73

940.42

14.56

22.05

盘驳

1412.39

296.6

70.9

14.89

合计

1273.96

 

 

业务种类

类别

客户级别日发货量

单价限价(计件标准)

标准快递

散户揽收

散件

2.5元/件+收入4%

协议客户揽收

20(含)件以下

2.46元/件

20-35(含)件

2.05元/件

35-55(含)件

1.64元/件

55-80(含)件

1.23元/件

80-110(含)件

1.07元/件

110-300(含)件

0.82元/件

300-500(含)件

0.78元/件

500-750(含)件

0.74元/件

750件以上

0.66元/件

快递包裹

协议客户揽收

500(含)件以下

0.73元/件

500-1000(含)件

0.66元/件

1000-2000(含)件

0.63元/件

2000件以上

0.59元/件

结算差额率低于15%的协议客户

0.07元/件

盘驳运输

市内盘驳

按件计提

0.21元/件

注:1.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格。2.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保险、服装费等一切费用。3.外包结算费用计费公式=业务量*阶梯定价计件标准*(折扣系数),据实结算。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起,1年。(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对服务不能满足要求,责令整改,整改后仍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按相关流程中止协议)。

注: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政府主管部门、甲方上级邮政企业政策变化等情形,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中标公司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中标公司承担责任。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五)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六)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

(七)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或承诺书);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八)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发票。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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