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化建华东
浙江石油化工 高端新材料项目己二酸环己醇和己二胺装置等建安工程五金材料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NCEC16-HDFGS-ZSH-GDXCL-WJ016)
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 浙江石油化工 高端新材料项目己二酸环己醇和己二胺装置等建安工程(采购编号:CNCEC16-HDFGS-ZSH-GDXCL-WJ016)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五金材料(见附表一)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 浙江石油化工 高端新材料项目己二酸环己醇和己二胺装置等建安工程项目经理部,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 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十二届第86号);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8〕698号);
2.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浙江石油化工 高端新材料项目己二酸环己醇和己二胺装置等建安工程。
3.2招标内容
详细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见附件一。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为中国化学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注册供应商。
4.2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公司所属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生产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允许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进行投标。
4.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附近连续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4.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拥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的产品必须具有近连续2年的省、部级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4.5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三年大中型建设项目或重点工程至少二个项目以上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4.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4.7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和所属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4.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