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信息外包资源采购项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模:为永诚保险提供信息技术人力外包服务,具体工作内容为基于永诚保险40余套信息系统的业务需求开发、监管需求开发、新项目建设关联系统改造、自研类项目建设以及经营报表开发等开发测试工作和系统运维服务。
2.2招标范围:
1)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科技开发测试外包资源采购项目标段包1: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及数字化转型深入推进,为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升运营效率、控制人力成本,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具备专业服务能力的人力资源外包供应商,以提供符合业务发展需求的外包人员支持服务。2026年度永诚保险拟与10家人力外包服务商签订信息系统专业技术开发测试服务框架合同,主要负责永诚保险40余套信息系统的生产问题处理、新增业务需求开发测试、新增监管需求开发、新项目建设关联系统改造、自研类项目开发以及业务经营数据支持等。
2)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科技系统运维外包资源采购项目标段包2: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及数字化转型深入推进,为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升运营效率、控制人力成本,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具备专业服务能力的人力资源外包供应商,以提供符合业务发展需求的外包人员支持服务。2026年度永诚保险拟与5家人力外包服务商签订信息技术系统运维服务框架合同,主要负责永诚保险40余套信息系统的服务支持、系统维护操作、项目运维保障、系统数据修改、权限配置操作等。
2.3工期:
1)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科技开发测试外包资源采购项目标段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科技系统运维外包资源采购项目标段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2.4.1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科技开发测试外包资源采购项目标段包1;
2.4.2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科技系统运维外包资源采购项目标段包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华能资本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科技开发测试外包资源采购项目标段包1
3.2.1 业绩要求: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日期为准),具有1项及以上财产保险行业信息技术软件开发人力外包或测试人力外包服务案例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标段名称: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科技系统运维外包资源采购项目标段包2
3.2.1 业绩要求:需提供 2023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及以上财产保险行业信息技术软件开发人力外包或运维类人力外包服务案例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31日00时00分起至2026年04月07日23时59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