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南湖电厂2号机组高温区域热控设备降温治理及重要电动执行机构升级改造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和丰煤电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大南湖电厂,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境内,距哈密市正南方向约13km处的花园乡,处于软质戈壁滩的东边缘,哈罗公路从厂区东侧通过,交通较为便利。大南湖电厂一期工程为2×310MW、亚临界、一次再热、三缸双排汽、直接空冷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锅炉为哈尔滨锅炉厂股份有限公司1038t/h自然循环汽包炉,燃用煤种为大南湖煤矿自行生产用煤;汽轮发电机为北重汽轮机厂310MW汽轮发电机组。
大南湖电厂锅炉为紧身密封,在炉顶、汽轮机、主再热蒸汽管道周边等位置,环境温度高,通风换热不畅。锅炉、热管道等热辐射发热造成电动调节阀、控制系统远程柜以及其它的一些设备长期处于高温环境(最高运行温度可达66-68℃)。
2号机组重要辅机系统(风机动叶、高加出口、给水泵泵出口)的电动执行机构原品牌为Rotork、Sipos、EMG等,供电电源为380VAC。存在问题:大南湖电厂锅炉为紧身密封,在炉顶、汽轮机、主再热蒸汽管道周边等位置,环境温度高,通风换热不畅。锅炉、热管道等热辐射发热造成电动调节阀、控制系统远程柜以及其它的一些设备长期处于高温环境(最高运行温度可达66-68℃),长周期超温运行,设备易受到高温侵蚀,导致设备超温报警、自动监测调整设备老化,尤其是进入夏季减温水调节门等重要执行器频繁因高温出现操作不动等问题,增加运行风险,降低设备使用寿命。
2号机组重要辅机系统电动执行机构已使用13年以上,主控制板、编码器、反馈板、电源板等内部电子元器件已老化,现经常出现阀位错误、电机过热、操作不动等故障,同时部分产品已停产,无法购买备件。
2号机组送风机、一次风机动叶执行机构近年多次出现故障,均引起机组负荷波动,处理过程需进行单侧风机停运,风险较大。风机及给水泵出口管道等处振动大,安装在出口的电动执行机构控制部件长期工作在振动区域,元器件损耗严重,通过分体式改造实现控制部分远离振动区域,提升执行机构工作稳定性。
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
(1)2号炉5层-8层压力变送器柜及电动执行机构加装冷却系统16套,提供所需所有备件、材料等。
(2)锅炉侧和汽机侧电动执行机构升级改造的选型、供货、安装及调试。
工期:总工期3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的热控设备冷却系统安装或改造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4-0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4-08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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