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内蒙古能源集团准大第二热电有限公司 2026-2029 年固废装卸及运输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内蒙古能源集团准大第二热电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2026-2029 年固废装卸及运输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项目名称:内蒙古能源集团准大第二热电有限公司 2026-2029 年固废装卸及运输服务项目
2.3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工业园区
2.4 建设规模:2×100 万千瓦
2.5 计划工期:计划从 2026 年 6 月 30 日-2029 年 6 月 29 日,具体开始服务时间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合同履约实行年度考核制,一个年度一考核,若第一年度考核合格,则继续履约下一年度;若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2.6 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内蒙古能源集团准大第二热电有限公司的固体废物装卸及运输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不限于以下种类:粉煤灰、脱硫石膏、炉渣、石子煤等;同时包含灰库、渣仓、磨煤机石子煤仓等区域的放卸设备操
作;石膏库、灰库、渣仓、石子煤仓作业区域及厂内固废运输道路区域卫生清扫工作;车辆运输过程中的协调工作;除尘器布袋涂灰工作;运输车辆包括自卸翻斗车、半挂自卸以及粉料罐装车、装卸机具的配置、组织及维护等工作。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具备一个固体废物拉运或煤炭拉运合同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有效的业绩合同扫描件,业绩合同扫描件需包括合同封面、服务内容、服务期
限、签字盖章页)。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其他特殊要求:无
3.3 注意事项: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
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
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 4 月 1 日至2026 年 4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