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受中国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 委托,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内蒙古森工集团年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业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内蒙古森工集团年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业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项目
2、项目编号:QT304526041088
3、采购内容:内蒙古森工集团年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金额复核和汇算及业务指导。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技术要求。
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5、确定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6、技术标准要求:1.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金额复核方面。一是复核各企业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报是否准确、全面、合理、合规;二是复核各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漏洞及不足,并提出合理化建议;2.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金额汇算方面。按照企业所得税税法之规定,一是依据各企业年度财务会计凭证、账簿及决算报表数据,汇算2025年度实际应缴纳企业所得税金额,并分户出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报告;二是在汇算过程中,结合各企业实际,提出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及依据;3.业务指导方面。各企业在申报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如遇疑惑或问题,申报工作人员将及时与项目团队人员进行对接沟通,项目团队人员必须第一时间给与解惑答疑,直至完成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7、服务期:5月15日前完成。
8、服务
9、最高限价:20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接受自然人(包含个体工商户)(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承诺函)。
3、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供应商资格:供应商须为依法注册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注:同一公司只允许一家下属公司或分支服务机构参加本项目,若为下属公司或分支服务机构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5、负责人要求:拟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6年4月3日09时00分至2026年4月10日17时00分 > 潜在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交易平台传输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传输送达的响应文件,平台不予接收。 2、开标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开标 注:本次为远程线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无需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可远程登录系统使用CA钥匙进行解密开标。 六、采购方式 项目采用询比(综合评审方式)采购,如最终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大于1家的,将采用询比(综合评审方式)进行采购,以综合得分最优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最终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等于1家的,符合采购人要求,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七、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 招标会员 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