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电子束自动镀膜机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采购电子束自动镀膜机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X20260341A029
2.2 招标项目名称:电子束自动镀膜机
2.3 数量:壹套
2.4 设备用途及系统组成:
设备用途:设备采用电子枪+RF射频辅助沉积的方式,通过直接光控以及石英晶振监控膜厚方式,在光学零件表面镀制介质膜或金属膜。(Cr\Ni\Cu\Au等)镀制。该设备具备高精度膜厚控制和高质量膜层结构的特点,适用于可见和近红外高品质滤光膜、偏振分光膜、高反射膜、宽带增透膜等光学薄膜及各种金属膜。
系统组成:电子束自动镀膜机主要由真空系统、膜厚监控系统、蒸发系统、RF辅助源系统、加热系统、控制系统等组成。
2.5 交货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附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提供经审计的或单位内审的2024年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与所投设备同品牌的类似设备销售量≥3台,提供设备销售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技术协议复印件审核)。
3.4 信誉要求: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或信誉承诺书。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带本项目招标编号)的授权书(原件)。
3.7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