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规模: 本项目为新建5000吨/年3N5精铝项目(整体厂房建设和公辅设施按照年产 10000 吨3N5精铝生产线进行布局,精铝生产设备按照 5000吨产能进行规划)。建设内容包括:精铝生产车间主体结构建设、设备基础建设、生产设备安装调试、公辅设施建设(如电缆、仪表及管道铺设等),以及精铝车间通风、取暖、给排水等专业工程施工。
2.1项目名称: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利用普铝液直接制备3N5精铝技术研究与应用-30t熔炼炉、25t保温炉采购项目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包头铝业有限公司采购1台30t熔炼炉、1台25t保温炉。
2.4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
2.5招标范围:
1台30t熔炼炉、1台25t保温炉。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设备的主体及附件的设计、制造、出厂前检验和试验、包装、运输、保险、交货、卸车、安装、现场调试、试运行、培训及相关技术服务、所有货物(含计量仪表)的报检报验并取得当地质监部门使用证及注册等(含发生的费用)、售后服务(包括达到正常生产使用的所有部件、附件、材料、连接件、密封件、标准件、绝缘件、液压油、润滑油等)。燃烧系统的氮氧化物排放符合《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具备熔保炉烘炉条件。
2.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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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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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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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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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近3年(2022年至2024年或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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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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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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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主体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主体设备不允许分包,设备安装部分允许分包:需要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安装(要求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时提供承诺书。 |
获取时间:2026-04-09 00:00:00.0至2026-04-14 00:0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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