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
2.2 规 模: 本期建设2台66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国产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及脱硝装置,配套建设输煤管廊和供热管网。
2.3 标段划分: 福建古雷2×66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招标标段一:全厂建筑施工,福建公司古雷2×66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招标标段二:厂外循环水取排水施工,福建公司古雷2×66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招标标段三:全厂安装工程
2.4 施工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古雷开发区
2.5 计划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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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计划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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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预计开工时间2026年5月31日,竣工时间2028年7月31日,共计26个月,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满足招标人提供的一级进度计划中里程碑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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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预计开工时间2026年6月10日,竣工时间2027年8月11日。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满足招标人提供的一级进度计划中里程碑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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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预计2026年5月开工,2028年7月结束,开工时间推迟相应顺延,具体见“里程碑计划”,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2.6 招标范围:标段一为全厂建筑施工,采购范围包括#1、#2机组主厂房(含GIS配电装置室)、锅炉房、集控室等全厂建筑工程;标段二为厂外循环水取排水施工,采购范围包括连通阀门井、陆域取水箱涵、海域取水箱涵等循环水建筑工程;标段三为全厂安装工程,采购范围包括锅炉本体及其辅助系统设备、汽轮发电机本体及其辅助系统设备以及部分公用系统安装工程。
2.7标段一、标段三不能同时中标,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均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照上述两个标段综合得分第一及另外一个标段综合得分第二的价格之和由小到大排序,优先推荐以上价格之和最小的组合为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已被推荐为某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另外一个标段则不再推荐。第二、三中标候选人按照综合排名推荐。
2.8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满足公司电力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有关规定,满足基建创一流标准,高标准达标投产,确保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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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一资格条件 |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已换证或新领证的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已换证或新领证的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3项单机容量600MW级及以上新建燃煤发电机组主厂房工程施工业绩,且具有3项单机容量600MW级及以上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工程烟囱施工业绩,(原则上1份合同算1项业绩,若1份合同中既含有主厂房工程施工及烟囱施工视为同时满足上述两类业绩要求,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合同首页、施工范围、签字盖章页等)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近6个月社保的证明材料等相关文件); (2)取得住建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类)注册证书且注册于投标人所在单位(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扫描件,需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4)自2016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具有2台600MW级及以上新建燃煤发电机组主厂房建筑工程项目经理业绩。(①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②项目经理任职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5)拟派项目经理不能同时兼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且未经业主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3.2.4 项目副经理(2个生产经理)、安全总监(副经理)、技术负责人(2个技术负责人)等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近6个月社保的证明材料等相关文件。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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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二资格条件 |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项600MW等级及以上新建燃煤发电机组或核电(不限容量等级)涉海取排水工程合同业绩(原则上1份合同算1项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合同首页、施工范围、签字盖章页等)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6个月社保的证明材料等相关文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取得住建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证书且注册于投标人所在单位(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扫描件,需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4)自2016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海域箱涵或暗涵或沉管隧道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任职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5)拟派项目经理不能同时兼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且未经业主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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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三资格条件 |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上述资质证书扫描件)。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3项单机容量6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工程主机设备安装工程合同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含首页、合同盖章页、反映合同相关内容关键页等文件影印件,原则上1份合同算1项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合同首页、施工范围、签字盖章页等)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须提供项目经理近6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等相关文件); (2)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注册证书,资格证书须注册于投标人所在单位(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扫描件,需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 (4)至少具有1个单机容量660MW及以上火电机组主机设备安装工程项目经理业绩(①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②项目经理任职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5)拟派项目经理不能同时兼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且未经业主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同时须提供《项目经理当前未在其他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承诺书》(见技术投标文件附表1)。 3.2.4拟派主要安全负责人、项目副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近6个月社保的证明材料等相关文件)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10日17时00分起至2026年04月21日23时59分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