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招募技术服务及劳务
单位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青海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招募技术服务及劳务单位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招募技术服务及劳务单位项目。
1.2
1.3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1.5采购项目概况:/。
1.6入围供应商数量及份额:详见须知前附表。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21个标包:
| 标段 | 招标范围 |
| JSFW-1 | 青海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服务工作。 |
| JSFW-2 | 青海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工程文物影响评估的技术服务工作。 |
| JSFW-3 | 青海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工程防洪评价的技术服务工作。 |
| JSFW-4 | 青海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工程压覆矿产调查、地质灾害调查的技术服务工作。 |
| JSFW-5 | 青海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工程土地复垦方案的技术服务工作。 |
| JSFW-6 | 青海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技术服务工作。 |
| JSFW-7 | 青海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工程生态敏感区影响专题论证的技术服务工作。 |
| JSFW-8 | 青海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技术服务工作。 |
| JSFW-9 | 青海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涉及铁路的评估评价技术服务工作。 |
| JSFW-10 | 青海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林草领域技术服务工作 |
| JSFW-11 | 土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含文物调查)、压覆矿产调查、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土地征收社会风险稳定性评估(施工阶段)、建设用地报批、勘测定界、地质灾害、供地及不动产测绘及办证(确权)、土地用途调整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规划指标落实方案(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占补平衡指标,征地六步走程序(预公告、现状调查、征地社稳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听证、补偿登记、拟征地协议)、征求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评估报告编制相关服务工作。 |
| JSFW-12 | 青海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工程测绘的劳务工作。 |
| JSFW-13 | 青海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工程钻探的劳务工作。 |
| JSFW-14 | 青海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工程勘察技术服务工作。 |
| JSFW-15 | 青海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建筑设计工作。 |
| JSFW-16 | 青海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加油加气充电站设计工作。 |
| JSFW-17 | 青海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建筑市政造价咨询工作。 |
| JSFW-18 | 青海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建筑检测技术服务单位。 |
| JSFW-19 | 青海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电力工程设计工作。 |
| JSFW-20 | 青海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公路设计技术服务单位。 |
| JSFW-21 | 青海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试验检测领域技术服务。 |
2.2服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 标段 | 资质要求 |
| JSFW-1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开户信息正面材料); (2)需在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登记备案。 |
| JSFW-2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开户信息正面材料); (2)具有文物保护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 JSFW-3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开户信息正面材料)。 |
| JSFW-4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开户信息正面材料); (2)具有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
| JSFW-5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开户信息正面材料)。 |
| JSFW-6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开户信息正面材料); |
| JSFW-7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开户信息正面材料)。 |
| JSFW-8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开户信息正面材料)。 |
| JSFW-9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开户信息正面材料); (2)具有铁路工程咨询资信评价甲级及铁道行业甲(Ⅱ)级及以上资质。 |
| JSFW-10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开户信息正面材料); (2)需具备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
| JSFW-11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开户信息正面材料); (2)具备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及以上单位资质或具备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
| JSFW-12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开户信息正面材料); |
| JSFW-13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开户信息正面材料); |
| JSFW-14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开户信息正面材料); (2)具备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水文地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
| JSFW-15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开户信息正面材料);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 JSFW-16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开户信息正面材料); 满足下列之一: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工程设计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乙级及以上(或油气库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 JSFW-17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开户信息正面材料); |
| JSFW-18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开户信息正面材料); (2)具备CMA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 JSFW-19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开户信息正面材料);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和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 JSFW-20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开户信息正面材料);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 JSFW-21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开户信息正面材料); (2)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对应公路/交通相关专项)。 |
(2)财务要求:不适用。
(3)业绩要求:
| 标段 | 业绩要求 |
| JSFW-1 | 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完成过1项公路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工作。 |
| JSFW-2 | 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完成过1项工程文物影响评估技术服务工作。 |
| JSFW-3 | 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完成过1项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工作。 |
| JSFW-4 | 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完成过1项公路压覆矿产调查、地质灾害调查技术服务工作。 |
| JSFW-5 | 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完成过1项土地复垦、高标准基本农田或矿山恢复方案技术服务工作。 |
| JSFW-6 | 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完成过1项公路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工作。 |
| JSFW-7 | 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完成过1项工程生态敏感区影响专题论证技术服务工作。 |
| JSFW-8 | 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完成过1项水土保持方案技术服务工作。 |
| JSFW-9 | 近三年(2023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完成过1项涉及铁路相关评估评价技术服务工作。 |
| JSFW-10 | 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完成过1项林草类的设计工作。 |
| JSFW-11 | 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完成过1项类似的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
| JSFW-12 | 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测绘(工程测量、控制测量、地形测量)劳务工作。 |
| JSFW-13 | 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钻探劳务工作。 |
| JSFW-14 | 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完成过1项勘察技术服务工作。 |
| JSFW-15 | 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完成过1项建筑设计工作。 |
| JSFW-16 | 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完成过1项加油站或加气站或充电站的设计工作。 |
| JSFW-17 | 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完成过1项造价咨询类工作。 |
| JSFW-18 | 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完成过1项检测技术服务工作。 |
| JSFW-19 | 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完成过1项电力工程设计工作。 |
| JSFW-20 | 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设计工作。 |
| JSFW-21 | 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 |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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