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石台抽水蓄能电站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
一、招标条件
本 安徽石台抽水蓄能电站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安徽石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安徽石台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距离合肥市直线距离185km。电站总装机容量1200MW,安装4台300MW的单级混流可逆式机组,是一座日调节抽水蓄能电站,连续满发小时数8h。工程开发任务为承担电力系统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本电站枢纽建筑物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及地面开关站等组成。
按照石台抽水蓄能电站总体计划安排,2023年7月主体工程开工。本电站4台机组计划分别于2027年7月、2027年10月、2028年1月、2028年4月投入商业运行。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范围包括:安徽石台抽水蓄能电站全厂(包括地下和地面部分)所需 35kV 电力电缆(含电缆终端)、10kV 电力电缆(含电缆终端和直通接头)、0.4kV 电力电缆(不含电缆终端,含直流系统从主馈电盘至分电盘的动力电缆)和监控、保护、测量、计算机、工业电视、门禁、通信等系统的控制电缆、通信电缆、光缆等。其中 35kV 电力电缆约为 0.60千米,10kV 电力电缆约为20.27千米,0.4kV 电力电缆约为129.37 千米。本项目控制电缆、通信电缆、光缆允许外购。
2.3交货要求
按批次交货,每批次供货数量及交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首批交货时间为2026年6月;交货地点为安徽石台抽水蓄能电站工地买方指定地点;交货方式为车板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有效的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涵盖拟投标产品中电力电缆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提供由国家电线电缆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特种电线电缆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或国家电线电缆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 35kV 无卤低烟阻燃 A 级交联聚乙烯绝缘金属铠装电力电缆型式试验报告。
(2)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满足: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 10kV或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电缆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2)投标人或外购的控制电缆生产厂家应满足:2020 年 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控制电缆的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3)投标人或外购的光缆生产厂家应满足:2020 年 1 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光缆的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 ;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外购生产厂家(如有)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2024 年)无连续两年亏损(须提供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成立不满三年,须提供营业执照及实际运营年份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
(6)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_/_。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4月14日08时30分至2026年4月20日17时30分
4.2 文件获取费用: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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