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金窝工业园内
2.2项目概算金额:石灰石粉采购概算金额385万元
2.3标段划分: 1标段
2.4招标范围:采购21420吨石灰石粉,根据招标人生产需求,逐月配送石灰石粉,罐车运输,每月配送约1785吨。中标人负责综合处置42840吨脱硫石膏,根据招标人生产需求,定时处理甲方生产的脱硫石膏,每月处置约3570吨。以上采购及处置量为预估量,结算以招标人地磅实际称重数量为准。招标方不保证最低需求量及产量,投标方须接受因招标方因生产实际调整导致的需求量及产量波动风险。
2.5采购材料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①采购21420吨石灰石粉,要求白色粉末,CaC03含量≥90%,细度大于325目,过筛率≥90%;
②销售脱硫石膏:中标单位负责脱硫石膏的密闭运输、合规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置及利用,全程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地方环保规定,并承担运输、装卸、环保、安全等全部责任与费用。
2.6 交货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金窝工业园强强碳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2.8 项目类别:货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个销售数量不少1万吨的石灰石粉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和验收报告;合同文件业绩资料应体现关键词语(1万吨、石灰石粉或CaC03),如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词语的,投标人则须提供与合同业绩相关联而又能体现评审因素的证明材料;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予以否决;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有多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代理商中通过初步评审且评标价最低的代理商为有效投标人,其余投标人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13日17时00分至2026年4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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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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