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公墓新建安置区建设项目成品及设备购置(二次)已由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沧发改投资【2024】4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一建建设集团 、沧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建设地
2.2 招标范围:十二生肖祭祀焚烧炉1台、成品水桶架2套、成品垃圾桶2个、成品坐凳2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 ”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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