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东南公司)西藏某水电站厂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某水电站已由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藏藏东南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贷款为 2:8,招标人为西藏藏东南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某水电站工程位于西藏自治区,开发任务为发电和为水风光一体化示范基地提质增效,并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坝址控制流域面积 8357km2,多年平均流量 98.8m3/s,水库正常蓄水位 3078.00m,死水位 3068.00m,总库容为 7033 万 m3,调节库容 2114 万
m3,具有日调节能力。电站装 2 台单机 195MW 机组及 2 台单机 12.5MW 生态机组,总装机容量 415MW(390MW+25MW)。
本工程属二等大(2)型工程,电站采用混合式开发,枢纽由混凝土重力坝、坝身泄水建筑物(2 表孔+1 中孔)、左岸引水系统、地面厂房、坝后生态电站和鱼道等组成。
电站前期工程已于 2025 年6 月开工,包括前期工程在内的施工总工期 66 月,电站预计 2030 年底投产发电。
2.2 招标范围
西藏某水电站项目厂房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主要内容包括:4#施工支洞和 5#施工支洞之间桩号引主 11+700(招标初定)以下的引水线路工程,调压井工程,5#施工支洞和 6#施工支洞工程,厂房、尾水与开关站土建与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厂区开挖利用料分拣与堆存,瓜浦砂石加工系统建设和运行工程,永久交通工程,临时交通工程,施工辅助工程及其它。标段主要工作内容概况如下:
(1) 引水线路主体土建工程
1) 引水隧洞上平段
2) 调压井及其井顶支洞
3) 闸门室及其支洞
4) 斜井段
5) 下平段
(2)施工支洞工程
1) 5#施工支洞
2) 6#施工支洞
(3)厂房土建工程
1) 地面厂房工程
2) 尾水渠工程
(4)金属结构安装工程
本标包括引水电站调压井下游事故闸门、门槽及其启闭机和桥机,引水电站尾水闸门、门槽及其启闭机等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
(5)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工作:
1)水轮发电机组安装工程;
2)机械、辅助设备安装工程;
3)桥机及起吊设备安装工程;
4)通风及空调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5)电气一次设备安装工程;
6)电气二次设备安装工程;
7)电站给排水系统安装工程;
8)调试、启动及试运行;
9)调试、启动及试运行;
10)一般项目。
(6)永久交通工程
主要包括厂房下游侧的进厂道路(21#道路)。
(7)堆存场工程
主要包括毛料堆存场、表土堆存场等。
(8)安全监测
主要包括施工期临时监测,以及永久安全监测配合等。
(9)瓜浦砂石加工系统建设和运行工程
主要包括瓜浦砂石加工系统的设计、建设、运行、环水保工程、拆除、场地恢复等。瓜浦砂石加工系统主要利用工程开挖料加工成品骨料,需生产混凝土成品骨料约300 万 t,设计处理能力 700t/h,设计生产能力 560t/h,须按招标人要求向本水电站工程的各施工标段供应合格成品骨料。
(10)其他
1) 施工供风、供水、供电、通风、照明、排水及通讯;
2) 机修厂、汽修厂、综合加工厂、钢管加工厂等施工工厂设施;
3) 临时施工生活办公营地,施工仓库;
4) 相关的道路保养维护;
5) 施工生产生活临建场所废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建设、运行;
6) 施工期环境保护、水土保持;
7) 安全防护设施、成品保护;
8) 防洪度汛、安全文明生产;
9) 本标施工范围内的钻孔、探洞、施工支洞封堵等;
10) 与工程建设以及其他标段相关的协调配合工作;
11) 按发包人和监理人指标由本标实施的其他相关工作。
2.3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开始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直至工程验收为止)。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申请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申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申请截止时间的;
(2)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申请截止时间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要求
3.2.1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企业业绩要求:近10年须具有1个及以上在建或已竣完工总装机容量300MW及以上水电站或抽水蓄能电站厂房施工业绩;同时须具有近10年1个及以上在建或已竣完工设计处理能力500t/h及以上工程砂石骨料系统建设及运行业绩;同时具有近10年1个及以上在建或已竣完工碾压混凝土砂石骨料系统建设及运行业绩;以上业绩可以为同一项目,也可以为不同项目
3.2.3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1个及以上在建或已竣完工总装机容量300MW及以上水电站或抽水蓄能电站厂房的施工项目经理业绩。拟派项目经理或至少有1个项目副经理具有1个及以上在建或已竣完工设计处理能力500t/h及以上工程砂石骨料系统建设及运行业绩。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由业主或监理方签章的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接收证书/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其它能够证明项目完成的证明文件)。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由业主或监理方签章的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接收证书/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其它能够证明项目完成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 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通过资格预审的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不得更换。
3.3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资格预审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申请文件即可, 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21日至2026年05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项目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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