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权宏远煤业有限公司煤矸石治理项目为企业自主采购自愿公开招标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权宏远煤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依据宏远煤业与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晋中公司双方签订的《筛大块排矸处理协议》,当筛大块质量指标满足含矸率≥92.5%、含煤率<7.5%时,甲方以 0 元/吨(含税)售予乙方。宏远煤业多次去函晋中公司拉运,晋中公司明确回复不再拉运并建议由招标人自行开展排矸处理工作。2026年3月11日,煤矸石治理项目,经宏远煤业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同意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外委公司拉运并治理筛大块的议案。目前,宏远煤业储煤棚有3万吨符合该指标的筛大块,预计2026年约产生5万吨筛大块,2027年约产生4.5万吨筛大块,共计12.5万吨,以实际处置煤矸石量为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目前需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2项目编号:。
2.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
2.3.1服务内容
负责拉运宏远煤业煤矸石至第三方排矸场,约12.5万吨,以实际处置煤矸石量为准;依法合规分层填埋处置煤矸石,按设计要求规范填沟造地;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及地方关系协调等。
2.3.2服务范围
提供为期2年的煤矸石治理综合服务,包含煤矸石运输及治理等所有工作,以确保项目规范运营和煤矸石全流程安全环保治理。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5服务地点: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权宏远煤业有限公司。
2.6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应具有排矸场土地承包协议,并在有效期内;排矸场地应具有环评手续及排污许可证;投标人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具备运输资质企业签订的道路运输协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所有车辆必须符合左权县环保要求的新能源车辆或国Ⅵ车辆,数量不少于5辆,并配备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驾驶人员,车辆类型以机动车行驶证登记信息为准,国Ⅵ车辆提供《机动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所有车辆须依法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
3.1.2项目负责人具有:无。
3.2财务要求:无。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年来至少完成过一项煤矸石治理同类型的业绩证明(自2023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报告,如截图不清、错误或漏附,评标委员会可现场查询)。
3.5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属于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准入业务客户数据库内禁入类企业、山煤国际供应商不良信用行为名单库(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自行核实)。
3.6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04月22日18:00 至 2026年04月27日18: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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