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标项目名称: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场站运行维护服务
2.1.2 项目地点:
白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通榆分公司(新华风电场):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新华镇桑树村,距离通榆县城32.8公里
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镇赉风电厂(镇赉风电场):位于吉林省镇赉县镇赉镇区马力矛头屯段4号白齐公路南
通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团结DE风电场):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团结乡团结风电场
吉林白城风电分公司 (洮北一二期风电场):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青山镇青山镇青山草场
通榆裕风兴村新能源有限公司(裕民风电场):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境内
通榆电力有限公司(良井子风电场、什花道风电场):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境内
2.1.3项目简况:
新华风电场:220kV升压站,总装机容量29.7万千瓦,其中三一SE8175机型1.5MW×66台(未出质保),华仪HW2/S1500(87)机型1.5MW×33台(已出质保),运达WD88-1500A机型1.5MW×99台(已出质保)。
镇赉风电场:220kV升压站,总装机容量9.9万千瓦,华锐SL1500/77机型1.5MW×22台(已出质保),金风GW82/1500机型1.5MW×11台(已出质保),华锐SL1500/82机型1.5MW×33台(已出质保)。
团结DE风电场:220kV升压站,总装机容量9.6万千瓦,运达WD140-2500机型2.5MW×36台(未出质保),运达WD147-3000机型3.0MW×2台(未出质保)。
洮北风电场一二期风电场:66kV升压站,总装机容量9.89万千瓦,歌美飒G58-850机型850kW×58台(已出质保),上电SEC-1240机型1.24MW×40台(已出质保)。
裕民风电场:220kV升压站,总装机容量9.975万千瓦,三一SI-193625机型6.25MW×15台(未出质保),三一SE16033机型3.3MW×1台(未出质保),华能赛瑞号机型2.7MW×1台(未出质保)。
良井子风电场:220kV升压站,总装机容量40万千瓦,明阳MySE3.2MW机型3.2MW×40台(未出质保),明阳MySE4.0MW机型4.0MW×68台(未出质保)。
什花道风电场:220kV升压站,总装机容量29.88万千瓦,远景EN-156/3.3机型3.3MW×56台(未出质保),远景EN-156/5.0机型5.0MW×3台(未出质保),三一SE16033机型3.3MW×30台(未出质保)。
本项目为统招分签。
2.2项目工期要求: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3年。
2.3招标范围:
负责相关场站3年内如下工作:
(1)升压站及附属设施运维检修:涵盖7座升压站及其所有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主变压器、室外一次设备、GIS组合电器、开关柜、无功补偿装置、直流系统、控制系统、通信系统、消防系统、安防系统、给排水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等)的日常运行监控、定期巡检维护、故障诊断与检修消缺、状态评估与升级改造技术支持等全流程服务,确保升压站及附属设施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2)风机全范围运维检修:包含所有风电机组(总容量138.945万千瓦,共计614台)的全生命周期运维服务,其中出质保风机296台(容量49.391 万千瓦)、未出质保风机318台(容量89.55万千瓦)。出质保风机具体服务内容涵盖风机机舱、轮毂、叶片、塔架、基础、变桨系统、偏航系统、传动系统、发电机、主控制系统、变流器、箱变等所有部件的日常巡检、定期维护、故障排查与消缺、备件更换与管理、油品更换、防雷接地系统的维护、数据采集与分析、性能优化调整。未出质保风机需配合业主完成未出质保风机的质保验收、风机、箱变日常巡检及质保外设备缺陷处理、厂家作业时的监护等相关工作。
(3)生产运维保障:负责场区内与风电场生产运行相关的全流程保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物资(备件、耗材、油品、工具等)的仓储、管理与配送;生产作业计划制定与实施;检修人员的调度、考勤与作业管理;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含安全培训、安全监督、应急演练、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等);生产运行数据的统计、分析与上报;设备监控24小时值守与应急响应;风电场内道路、围栏、标识标牌等生产辅助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各类生产文档(运维记录、检修报告、试验报告等)的编制、整理与归档。
(4)应急保障服务:建立完善的应急保障体系,负责风电场各类突发故障(如设备重大故障、电网故障、自然灾害等)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应急队伍组建、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方案制定与演练、应急抢修实施、故障后设备恢复与评估等,最大限度降低突发情况对风电场生产运行的影响。
(5)配合业主完成风电场相关的各类检查、验收、审计、评估等工作,提供必要的运维数据、文档资料及技术支持。负责运维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含危险废弃物)的统计、保管。开展运维人员技能培训工作,提升运维团队专业素养与操作能力,满足风电场运维工作需求。其他与风电场运行维护、生产保障及生活配套相关的未尽事宜,根据业主需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另行明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须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及以上和承修二级及以上和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项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维护或定检的业绩(含质保期内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项目经理要求:至少担任过一项100MW等级及以上风场维护或定检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承包范围、签字盖章、反映项目经理姓名页、签订时间等关键页)或能反映项目经理姓名的业主证明材料。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4月26日9时00分至2026年5月6日17时00分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