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固热电厂节水及废水综合治理工程EPC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兰州市
2.2 规 模: 西固热电厂三厂现有2台330MW湿冷机组,于2009年投产。水资源论证及环评批复要求项目采用兰州石化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中水和9-10号机组排水作为本工程工业用水水源。环评批复仅允许部分循环冷却废水排放,采暖期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全部回用,非采暖期少量循环冷却水可外排,排水量169t/h。全厂排污许可证设置循环冷却废水排放口,受纳自然水体为黄河,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2025年6月,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西固热电厂存在未落实环评及水资源论证批复要求使用城市中水作为工业水源、超量取水、超定额用水、循环冷却水排放不符合环评批复要求等问题。2025年9月,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推进第三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的函》,明确要求自2026年1月起,不再向西固热电厂三厂下达公共供水管网类非居民用水指标(不再向西固热电厂三厂下达用于生产的黄河水、自来水指标)
2.3 标段划分: 西固公司节水及废水综合治理工程EPC项目
2.4 施工地点: 甘肃省,兰州市/
2.5 计划工期: 2026年6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2.6 招标范围:将现有生产用水全部切换为城市中水,保留黄河水作为备用水源。相应新建2×650m3/h再生水扩容系统,以满足用水需求。提高循环水浓缩倍率至5.7倍,排污水中4m3/h用于输煤系统,其余125m3/h与化学车间反渗透浓水23m3/h引至新建的循环水排污处理系统进行脱盐处理,产生的淡水回用于化学制水车间,浓水作为脱硫制浆用水。脱硫废水约26m3/h,新增2×13m3/h浓缩减量系统,将其浓缩至2×4m3/h后,依托现有旁路烟气蒸发系统实现零排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3.1.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1.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1.4.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1.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3.1.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已换证或者新领证的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采用多效闪蒸浓缩工艺的火电厂废水处理总承包工程合同业绩,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项目经理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1)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安全培训合格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2)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并提供项目经理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在投标人所缴纳的社保缴存证明。
(4)安全员要求: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安全培训合格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8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5月06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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