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受托管理人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了保障和提高本企业员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充分调动本企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企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和谐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企业年金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1 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选定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人。截止2025年底,企业年金基金规模12.20亿元。今后每年增长数以企业实际提取数为准。
2.2 招标内容: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受托管理人采购项目,详见技术服务要求。
2.3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4 服务期:3年。
2.5 服务地点: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下设分、子公司分布于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均需提供承诺函):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23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记录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证书》(法人受托机构),需提供扫描件。
3.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7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5月06日24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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