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TJNM202605-EEDS01
2.2 项目名称:内蒙古公司筹备处库布齐沙漠至江苏特高压通道配套新能源大基地 4×660MW 煤电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2.3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独贵塔拉镇(以项目核准地为准)
2.4 建设规模:2640MW
2.5 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建设工期为 26+2+2+2 个月。具体服务开始时间自合同签订后开始实施,至完成合同范围内全部工作、通过工程竣工决算止。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分阶段编制咨询工作方案及工作计划(分阶段至少包括三个阶段:主体建安标招标前、实施到项目投产前、投产到项目竣工决算前)。
2.配合设计概算审查和收口工作,审核过程应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技经管理经验,必要时提出书面意见建议。
3.按照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结合项目特点,负责编制工程项目执行概算。开展施工过程结算及进度款审核。
4.协助招标人进行工程招标,参加招标文件审查,结合类似项目标段的实施情况,提供书面咨询意见;并协助复核工程量清单。及时开展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的施工图工程量计算及核对。
5.根据招标人要求,复核设计院提供的各主要施工标段对应概算并提出建议;按招标人要求编制最高投标限价,并分析最高投标限价与各标段对应概算差异。
6.参与工程施工合同招标评标及合同谈判工作,并提供书面咨询意见,重点对投标报价的价格构成、合理性及可能存在的造价风险等内容进行分析, 在此基础上提出控制造价和完善合同条款的相关措施及建议。
7.完成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负责全过程工程结算并编制总结算报告(含竣工结算报告);定期提供咨询成果,实现过程结算。协助项目单位处理合同争议、合同索赔等结算问题。
8.分阶段提供咨询成果及总结,包括但不限于:结算报告,或其他咨询成果。
9.定期进行合同执行情况分析,分阶段提交工程结算与工程概算的对比分析报告。
10.开展全过程技经业务咨询:对招标人提出的关于定额、预规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负责解答,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有关计价和造价控制方面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解决办法,并提供相应的测算和分析资料。
11.配合招标人开展造价对标(行业标准)指标的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按项目单位要求对项目各阶段进行投资效益测算分析。
12.协助招标人进行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协助招标人建立本工程的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台账、合同管理及付款管理等内容。
13.配合审计工作,负责协助招标人完成国家审计署、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或分公司内部审计对工程的竣工审计工作。
14.负责进行甲供材料的审核及结算核销。
15.按业主委托需求配合或完成经济评价的编制与审核。
16.每月编制项目咨询工作月报,上报招标人及上级单位、投标人的管理单 位等。全面反映项目进度、投资、招标及合同情况、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情况、施工图会审情况、施工图工程量与初设概算工程量(招标清单量)对比情况等。
17.负责对设计变更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无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 2 项及以上 600MW 及以上燃煤发电工程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服务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质。
3.2.4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1 项及以上 600MW 及以上燃煤发电工程的全过程造价咨询 服务项目的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 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 04 月 28 日至 2026 年05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项目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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