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西公司南宁公司、永福公司高能耗低压电机能效提升改造(货物)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该项目服务内容为广西公司所属 南宁发电有限公司、 永福发电有限公司2家公司关于高能耗低压电机能效提升改造项目。
南宁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南宁公司”)位于南宁市东面约45公里的六景工业园区,地理位置得天独厚,处于广西电网负荷中心,为南方电网“西电东送”主网架提供电源支撑,同时为六景工业园区提供优质热源和工业水源,是广西“节能减排示范工程”。 南宁电厂成立于2004年12月,项目规划装机容量2×660MW+2×1000MW。一期工程新建两台660MW国产超临界燃煤供热机组,同时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南宁公司锅炉采用由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制造的超临界参数、W型火焰燃烧、垂直管圈水冷壁变压运行直流锅炉、一次再热、挡板调节再热汽温、平衡通风、露天布置、固态排渣、全钢构架、全悬吊结构n型锅炉,前后墙对冲燃烧。汽轮机为东方电气集团汽轮机有限公司生产的超临界、中间一次再热、三缸四排汽、单轴、双背压、带供热抽汽凝汽式、8级回热汽轮机。
永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福公司”)位于桂林市永福县苏桥镇。永福公司目前火电总装机容量为640MW,即二期(#3、#4)2×320MW亚临界湿冷燃煤热电联产机组,两台机组分别于2007年1月和7月投产发电,至今已平稳运行18年。永福公司还拥有45MW光伏机组(包含厂区及灰坝太阳能发电场(距离主厂区路程约3公里、光伏发电区域维护面积约2平方公里))、100MW/200MWh电化学共享储能电站、永福堡里风电机组(升压站距离主厂区34.9公里,27台风电机组)、广福风电机组(升压站距离主厂区37公里,16台风电机组)、三皇风电机组(升压站距离主厂区40公里,16台风电机组)。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仅有一个中标人。招标范围为 南宁发电有限公司684台及 永福发电有限公司464台高效节能电动机采购及安装、调试,所购设备除满足该技术文件要求外,应满足现场设备接口及运行、环境要求。
本项目为 南宁发电有限公司684台及 永福发电有限公司464台高效节能电动机采购及安装、调试,所购设备除满足该技术文件要求外,应满足现场设备接口及运行、环境要求。
南宁公司总计684台,项目包含非标电动机,设备具体实际情况需要投标人到现场进行测绘。投标人对所供电动机负技术全责,为保证顺利验收,投标人在中标后必须进行实地勘查现场,设备接口、电气接口(电气电源电缆须利旧, 若投标人提供的电动机与现有电源电缆不匹配将造成需更换电力电缆)、安装方式、安装位置等现场测绘,并出具相应的改造方案经招标方确认,不接受未经勘查的改造方案。项目中所有电动机的出厂试验报告均需包含空载启动的最大瞬时电流数据,投标人须安排技术服务人员协助招标人根据相关数据计算出设备电源开关的定值清单,解决高效电机启动电流大,容易导致开关脱扣的问题,同时要确保开关定值调整后不会影响到整体配电段的安全和稳定性,由此导致的设备异常情况,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并协助处理妥当。
永福公司总计464台,项目包含非标电动机,设备具体实际情况需要投标人到现场进行测绘。投标人对所 供电动机负技术全责,为保证顺利验 收,投标人在中标后必须进行实地勘查现场,设备接口、电气接口(电气电源电缆须利旧, 若投标人提供的电动机与现有电源电缆不匹配将造成需更换电力电缆)、安装方式、安装位置等现场测绘,并出具相应的改造方案经招标方确认,不接受未经勘查的改造方案。项目中所有电动机的出厂试验报告均需包含空载启动的最大瞬时电流数据,投标人须安排技术服务人员协助招标人根据相关数据计算出设备电源开关的定值清单,解决高效电机启动电流大,容易导致开关脱扣的问题,同时要确保开关定值调整后不会影响到整体配电段的安全和稳定性,由此导致的设备异常情况,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并协助处理妥当。
2.1.3 计划工期:
南宁公司项目服务期: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 个月内,所有产品交货至 南宁发电有限公司,并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全部安装工作。
永福公司项目服务期: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 个月内,所有产品交货至 永福发电有限公司, 并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全部安装工作。
2.1.4:项目及交货地点:
(1) 南宁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地址:广西南宁市横州市六景镇南电大道
(2) 永福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地址:广西桂林市永福县苏桥镇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同一品牌制造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本项目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授权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 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电动机供货的合同业绩 1份,且合同中电动机供货金额不少于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5-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5-14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