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住建局驻场服务
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 业主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住建局驻场服务外包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业主住建局驻场服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911100007109323980202605004
三、项目概述:为深化与克拉玛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战略合作,保障合作项目高效落地,拟将相关辅助性工作实施外包。现对克拉玛依市 住建局驻场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采购,需采购一家供应商。
四、招标内容:配置4名专职人员驻场于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住建局,提供业务引导、档案整理、文件寄送及数据采集等服务。
费用预算:单价35.70元/工时,合计29.82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经营范围须包含劳务外包、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外包等相关内容;
2.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3.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中国邮政集团高管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且未与中国邮政集团产生经济纠纷,未被中国邮政集团列入采购禁入名单;(提供承诺函)
6.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提供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8.供应商派驻人员须满足: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形象端正、沟通能力良好,服从现场管理与工作调度。(提供承诺函)
六、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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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Li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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