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青南 2026年
~2029年交通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NYZC-2026-05-14-026
黄河水电物资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或委托人):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河南太阳能发电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贵南综合智慧能源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由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简介: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青南 负责省海南州贵南县、黄南州河南县光伏电站运营,以及贵南县县域清洁供热业务。贵南县距省会西宁公路里程约280Km。平均海拔3100m,属高海拔地区;河南县距省会西宁公路里程约340Km,海拔在3560米,属高海拔地区。为满足 电站车辆服务保障要求,现对青南 交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旨在进一步规范车辆服务管理、提升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进而为电站安全稳定运行提供坚实可靠的后勤支撑。
服务期限:本项目约定服务期限为三年,起止日期暂定:2026年7月1日起至2029年6月30日,具体进场服务时间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但中标人须在每个年度接受买方的年度履约评价和考核,评价和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履行合同;当评价和考核不合格时,买方将有权单方面终止下一年度以及其后年度合同的签订,已约定的服务期限亦自行终止,且买方的该终止行为不能被视为违约,且买方不接受任何索赔诉求。
委托人为受托人可提供的便利:委托人不提供住宿条件;不提供用餐条件,如需在职工食堂用餐,需由受托人承担相关费用;提供车班办公室1间。
本项目采用“统招分签”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与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贵南综合智慧能源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河南太阳能发电 分别签订交通运输服务合同。
2.2招标范围
本次交通运输服务招标,涉及各类型车辆共计10台(暂定),其中:大巴车1辆(49座)、商务车2辆(7座1辆、9座1辆)、越野车4辆(暂定)、皮卡车3辆(暂定)。需配置持有A1驾照的驾驶员2名、B1驾照的驾驶员1名、C1驾照的驾驶员7名。
2.2.1委托人现有车辆配置及相关要求:
| 序号 | 委托单位名称 | 车辆及车型 | 对拟配人员及所持驾照要求 | |
| 驾照等级 | 数量 | |||
| 1 |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青南 | 各类型车辆共计10台(暂定),其中:大巴车1辆(49座)、商务车2辆(7座1辆、9座1辆)、越野车4辆(暂定)、皮卡车3辆(暂定) | A1 | 2 |
| B1 | 1 | |||
| C1 | 7 | |||
| 合计 | 10人 | |||
2.2.2主要工作内容
委托人交通运输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内容:
(1)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的各项法律、法规,切实做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礼貌行车,恪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2)承担发包人各型车辆的日常安全驾驶及检查、车辆日常清洁(包含消耗性材料)、维护,承担简单的车辆日常检查工作。车辆定期保养、修理由发包人招标的修理厂承担,费用不包含在本服务招标范围;
(3)承担发包人生产经营保障、公务等用车的安全驾驶服务及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的值班工作;
(4)承担每年防汛期间(6月1日至10月31日)各电站防汛应急值班,车辆24小时待命;
(5)非防汛期间,如发生应急抢险任务,需按招标人要求随时出车;
(6)负责并承担派驻到发包人处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7)派驻驾驶人员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承担薪酬发放;负责驾驶员的基本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理赔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年)、工伤保险、雇主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投保;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体检及岗前体检(体检费用不得低于750元/年);车辆、驾驶证及货运资格证的年审等,对新聘驾驶员进行上岗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
(8)负责交通事故的处理并配合相关各方办理善后事宜;
(9)建立人事档案,做到一人一档,(档案包括:驾驶员基本信息、工作履历、社会保险、职业健康体检等);
(10)依据发包人需求建立车辆管理各类台账(包括车辆档案、驾驶员档案、车辆安全检查表、车辆维修台账、单车油耗台账等),确保各项台账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11)根据发包人要求开展车班班组建设工作;
(12)其他与驾驶服务相关的事项(在合同洽谈时,可就相关事项与发包人进行具体协商);
(13)负责处理驾驶人员的工伤及劳动争议事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 及所属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 及所属单位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车辆管理服务企业;
(2)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具有至少2项向派驻单位(工矿企业/商贮企业/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并承担过交通运输服务方面的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主要内容);
(3)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近3月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若法人投标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4)驾驶人员资格及委托人对配置人员数量的要求:
1)驾驶人员资格要求:针对本项目为委托人所配备的驾驶人员,身体健康,年龄在21~50之间,且≤50周岁,从事机动车驾驶在5年及以上。
2)兼职
3)委托人驾驶人员配置数量
需配置持有A1驾照的驾驶员2名、B1驾照1名、C1驾照驾驶员7名(附所配置的驾驶员驾驶证)。
注:在合同洽谈时,必须提供投入委托单位全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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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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