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西宁热电 2026-2029年度交通运输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黄河水电物资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编
项目业主(或发包人):黄河西宁热电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由黄河西宁热电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 公司职工约300余人,涉及各类型车辆共计19台。黄河西宁热电 本次交通运输服务招标,按照经营管控、合规管理的现实需要,旨在使招标人车辆运输服务实现集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达成公司经营管理、合规管理的提升要求,与此同时,也为招标人的交通运输服务需求提供充分保障,进而为招标人的生产、经营、后勤保障等方面提供一个可持续的、良好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氛围。
服务期限: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三年,暂定为2026年08月01日至2029年07月31日,具体合同服务开始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2.1.3发包人现有车辆配置及相关要求
| 序号 | 委托单位名称 | 现有车辆及车型 | 对拟配人员及所持驾照要求 | 对项目经理和队长的配置要求 | |
| 驾照等级 | 数量 | ||||
|
1 | 黄河西宁热电 | 现有车辆19辆。其中:轿车1辆(5座),商务车6辆(4辆7座,1辆11座,1辆14座),越野车3辆(7座),中巴车1辆(19座),大巴车3辆(2辆47座,1辆31座),皮卡车3辆(5座),洒水车1辆(3座),工程抢险车1辆(2座)。 | A1 | 5 | 1.需配专职项目经理1人,不得由驾驶员兼任,有至少2年类似项目管理经验。 2.在14名驾驶员中须配置队长1名,有至少半年以上队长工作经验,所持驾照不低于C1。 |
| B1 | 5 | ||||
| C1 | 4 | ||||
2.2招标范围:
本次项目工作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现行有效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的各项法律、法规,切实做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礼貌行车,恪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2)各型车辆的日常安全驾驶及检查、维护和清洁工作;
(3)生产、生活、公务等用车的安全驾驶服务;
(4)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的车辆值班及安全用车服务;
(5)负责派驻驾驶人员的安全培训;
(6)负责派驻驾驶人员的基本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理赔金额不少于150万元/人·年)、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以及岗前、岗中、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驾驶证的年审、劳动保护用品的配置等;
(7)负责交通事故的处理并配合相关各方办理善后事宜;
(8)其他与驾驶服务相关的事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 及国家电投*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 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车辆管理服务企业。须配专职项目经理1名、驾驶员14名(含队长),其中:持有A1驾照的驾驶员5名,B1驾照的驾驶员5名,C1驾照的驾驶员4名,共15人。
(2)投标人近24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 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投标人应在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已完成至少2个派驻单位(工矿企业/商贮企业/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的交通运输服务业绩,且合同业绩投入驾驶人员数量不少于8人【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全额结算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若法人投标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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