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西宁热电 2号炉磨煤机石子煤排放系统改造
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黄河水电物资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编号:DNYZC-2026-05-14-028
项目业主(或发包人):黄河西宁热电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由黄河西宁热电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简介:黄河西宁热电 2号炉制粉系统磨煤机采用ZGM95G-II型中速辊式磨煤机。每台锅炉配5台磨煤机。燃用设计煤种时,4台磨运行,1台磨备用,单台磨煤机最小出力14.6(设计煤)t/h。
目前石子煤排放系统采用活动石子煤转运箱布置在锅炉房零米。在石子煤排放二次关断门处于关闭状态时人工安装石子煤转运箱,磨煤机运行时打开石子煤排放二次关断门,石子煤顺着管道阀门落入石子煤转运箱;在石子煤转运箱已经装满报警后,排放二次关断阀门关闭,转运箱泄压后再由叉车将转运箱运走至综合利用点或自卸汽车中,由液压叉车旋转器卸料。磨煤机石子煤量较投产初期明显增大,单台磨煤机极端工况每小时排渣量可以达到1.5t。石子煤排放采用中间贮藏定时排放方式,排渣周期正常时约为2h/次,量多时每小时都需要排渣,目前的石子煤排放方式已不能满足现场实际需求。
石子煤最高排放温度:315℃;
石子煤最大排放粒径:30mm;
密封压力:大于25KPa。
本项目为黄河西宁热电 2号炉磨煤机石子煤排放系统改造工程,将现有移动石子煤斗排放方式改造为负压气力输送方式。
项目整体进度:
(一)项目总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13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二)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供货由总包单位完成,供货完成日期以发包方通知为准。
(三)施工工期:本项目暂定施工开始日期为2026年07月01日,具体开始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投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105日内完成2号炉磨煤机石子煤排放系统改造并投入使用,其中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施工工期为90日,设备调试工期为15日,投标人根据工期节点自行安排。
2.2招标范围
黄河西宁热电 2号炉磨煤机石子煤排放系统改造项目,主要工作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设计范围:包括将新的石子煤斗、气力给料器、气动插拔门、落煤管与磨煤机排渣口连接,通过输送支管连接到输送母管,利用负压排放至新建的负压石子煤仓,并实现DCS(需与我厂改造后的DCS系统配套)远程控制的功能,以及负压吸尘装置。
2.2.2施工范围:包括旧系统拆除,新系统机务、热工、电气等所有专业相关设备的安装、调试。
2.2.3供货范围:施工范围内所有设备、机械、建筑安装材料、备品备件的采购和供应,并配合验收、保管、出库、资料移交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 及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 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专用资格条件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若投标人不具有施工资质,可将施工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施工资质须在投标时提供。
(3)投标人近24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12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 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投标人应在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已完成2个磨煤机或制粉系统改造相关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全额结算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5)本项目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3个月本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若投标单位不具有施工资质,则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其拟委托施工单位人员(提供拟委托单位的社保证明和其他证书);
(6)本项目拟派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须为拟委托单位在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若投标单位不具有施工资质,则安全管理人员可为其拟委托施工单位人员(提供拟委托单位的社保证明和其他证书)。
(7)核查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且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若法人投标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