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南京市 2026-2028年商函制作处理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同达通信技术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南京市 2026-2028年商函制作处理业务外包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项目名称:业主南京市 2026-2028年商函制作处理业务外包项目
1、 招标编号:JSPOST20260508
2、 项目概述:根据江苏邮政业务发展需要,需采购南京市 2026-2028年商函制作处理业务外包服务。
3、 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南京市 商函制作处理业务外包,包含手工包装业务外包服务(手工封装、商函收寄、挂刷直封等作业工序)、机器封装业务外包服务(机器封装、名址打印、挂号上线、账单收寄等作业工序)。合同期限为两年,一年一签,预算193.56万元(含税)。投标人按照综合折扣报价,综合折扣不高于100%,中标供应商所报折扣乘各业务量区间最高限价即为各业务量区间结算单价,各业务量区间最高限价具体如下。
| 环节 | 月业务量分档(万件) | 最高限价(元/件) |
| 手工封装1 | 月业务量≤10 | 0.0889 |
| 月业务量>10 | 0.0842 | |
| 手工封装2 | 月业务量≤3 | 0.1495 |
| 月业务量>3 | 0.1481 | |
| 商函收寄 | 月业务量≤31 | 0.039 |
| 月业务量>31 | 0.0383 | |
| 挂号直封 | 月业务量≤1.6 | 0.324 |
| 月业务量>1.6 | 0.31 | |
| 机器封装 | 月业务量≤20 | 0.0354 |
| 月业务量>20 | 0.0349 | |
| 名址打印 | 月业务量≤27 | 0.0289 |
| 月业务量>27 | 0.0286 | |
| 挂号上线 | 月业务量≤3.5 | 0.0341 |
| 月业务量>3.5 | 0.034 | |
| 账单收寄 | 月业务量≤18 | 0.0033 |
| 月业务量>18 | 0.0029 |
注:
1.业务量以商函中心ERP系统取数为准。
2.取数路径:登录商函中心ERP系统→生产管理→生产登记查询【封装查询】【打印查询】【手工制作查询】【挂号上线查询】【邮资收寄查询】(说明:1、【封装查询】即为“机器封装”件数;2、【打印查询】中保留信封打印即为”名址打印”件数;3、【挂号上线查询】中即为”挂号上线”件数;4、【邮资收寄查询】中保留账单收寄即为“账单收寄“件数; 5、【手工制作查询】中保留内件为一个即为“手工封装1“件数;6、【手工制作查询】中保留内件非一个即为“手工封装2“件数;7、【邮资收寄查询】中保留商函收寄即为“商函收寄“件数;8、【手工制作查询】中保留挂刷直封即为“挂刷直封“件数)。
3.结算公式:外包结算费=各环节(一档业务量*一档单价+超过一档业务量*二档单价)-考核费用,结算方式按照超额累进落档计算。
由南京市 按实际业务量据实结算。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2)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3)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在中标地区须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在本项目服务合同生效前在中标地区设立服务场所。
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6%增值税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自2023年5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服务业绩(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对应项目结算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7)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核实信息为准)。
8)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转包、分包。
注: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报价将被否决。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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