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呼图壁县
2.2 项目规模:2*47.5MW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履约期限7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其他技术改造-呼图壁石门水电厂房后边坡和大坝坝区边坡隐患治理:1.厂房后边坡:主要对石门水电站厂房后边坡进行处理。本次施工的边坡顶部长度320m,底部长度200m,最大高度103m,采用C30喷锚支护并在岸坡顶部新建1号冲沟排洪渠。施工项目主要为安全防护和措施布置、边坡清理、土石方明挖、锚杆施工、排水沟砼浇筑、挂网喷护工程等。2.坝区右岸边坡:主要对石门水电大坝边坡进行处理。本次治理的大坝边坡位于大坝右岸,溢洪道进口至泄洪冲沙(兼导流)洞进口段的右岸岸坡,长度110m,本次对其中90m开挖后进行喷锚支护,最大开挖高度37m。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其他技术改造-呼图壁石门水电厂房后边坡和大坝坝区边坡隐患治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满足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
(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具有至少2项合同业绩(合同金额400万元以上),合同业绩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地质灾害治理合同业绩;
(2)边坡施工合同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5-19 09:00到2026-05-26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