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 业主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2026年综合服务物料制作入围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业主2026年综合服务物料制作入围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DDJZG20260514020
三、项目概述:综合服务物料制作服务
四、招标内容:综合服务物料制作服务
服务范围包括:综合物料制作
使用的范围:丹东市
合同期限:24个月
入围投标人数量:2家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
(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估算采购金额为人民币40万元.
(3)本次采购供应商投标报价为各品类服务费用的折扣,各品类的最高限价均为100%,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4)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单位须在丹东有 或办事处(提供在丹东市内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办公场所房产证明或一年以上租赁合同原件;并提供书面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便于后续维保。
3.供应商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投标人须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对公银行账户,并指定该账户为双方履行本合同进行业务款项结算的指定账户。
9.投标人知悉并认可关于履约保证金缴纳、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履约考核等内容。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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