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县东沟乡龙一村、龙二村村内道路巩固提升项目和互助县台子乡楼
子滩村、松多乡哈什村村内道路巩固提升项目施工监理询比采购公告
本采购项目互助县东沟乡龙一村、龙二村村内道路巩固提升项目和互助县台子乡楼子滩村、松多乡哈什村村内道路巩固提升项目已由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互政函〔2026〕61号、互政函〔2026〕62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海东市交通运输局以东交规建〔2026〕66号、东交规建〔2026〕6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互助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批复文件文号为互财农〔2026〕9号,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采购人为互助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互助县东沟乡龙一村、龙二村村内道路巩固提升项目和互助县台子乡楼子滩村、松多乡哈什村村内道路巩固提升项目施工监理询比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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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1)互助县东沟乡龙一村、龙二村村内道路巩固提升项目建设里程11.1km,其中龙一村5.222km、龙二村5.878km;道路设计采用四级公路(II类)标准,设计速度采用10km/h;路基宽度为4.5m,路面宽度3.5m,原有的水泥混凝土路面病害整治后沥青罩面;巷道按原有道路宽度,新建15cm水泥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包含路基、路面、涵洞及交安设施等。(2)互助县台子乡楼子滩村、松多乡哈什村村内道路巩固提升项目路线全长18.546公里,既有道路路基宽度为5.5m、3.5m、3.0m、2.5m,路面满铺。总体原则为旧水泥砼路面修复后加铺5cmAC-13细粒式沥青砼面层,主要包括路面、排水及桥涵整治等。技术标准维持原有标准不变。采用《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1-2019)中的四级公路(II类)的标准进行巩固提升。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合同包。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范围包含互助县东沟乡龙一村、龙二村村内道路巩固提升项目和互助县台子乡楼子滩村、松多乡哈什村村内道路巩固提升项目全线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交安、环保等工程施工监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监理合同包,设置为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现对下设的总监办进行公开采购。
2.2本次询比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合同包编号为SGJL-1。
2.3服务期:计划监理服务期为569日历天(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人通知的时间为准)。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04日历天,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5安全目标: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青海省相关规定。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业绩要求: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通过交工验收,且在国内独立完成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含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监理业绩。
(3)信誉要求:①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②供应商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③供应商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④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仅限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⑥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类别),近5年内(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国内担任过一项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含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均视为无效。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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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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