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航空邮件处理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Y2026-65/HTZB2026-FE015)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航空邮件处理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西安航空邮件处理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外包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标段:航空邮件处理中心内部处理(装车+卸车)项目; (002)二标段:航空邮件处理中心内部处理(设备分拣)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一标段:航空邮件处理中心内部处理(装车+卸车)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履行合同义务的单位。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人力资源许可或备案手续。
3.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4.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须作出承诺并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或银行出具的近六个月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按实际经营期限提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一年纳税凭证(零纳税需税务部门盖章申报表,免税需提供免税证明)及社保缴费凭证。
6.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提供相关网站证明截图。
7.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商业贿赂、弄虚作假等不良记录,无政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处罚
记录,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须提供承诺书, 或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等记录截图。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带设备外包项目情况除外),不得分包、转包。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央国企除外),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0.须提供完整的组织架构、劳动用工制度及合同,配备安全管理岗位及人员,并承诺近三年没有拖欠工资、未按时缴纳社保等劳动合同纠纷。
11.投标人在中标地区须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中标地区设立服务场所。
12.投标人须承诺按要求报送项目服务员工信息、合同签订及保险缴纳情况,满足穿透式监管要求。
13.项目服务人员应无当前未了结的违法犯罪案件,不得处于缓刑考验期内,无强制隔离戒毒、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并配合采购人核查服务人员背景信息。
14.设有最高限价的采购项目,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1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来独立承担过的一个内部处理外包服务项目业绩证明,该项目在规模、合同金额、实施内容等方面应与所投标包相当。投标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金额的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内部处理项目是指在邮件分拣处理中心
(不含揽投部)进行的邮件或其他货物类的分拣/封发/装卸车等处理外包服务项目(不含纯粹的人员劳务派遣服务/物流运输/物流末端配送/仓储项目)。
16.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多名供应商信息一致情况,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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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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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